將清代龍袍進行自我私藏的行為,是對歷史古文物的壹種褻瀆,這是對待國家寶物的不尊重。對待歷史文物應該保持應有的態度,文物,是祖先留給我們的物質文化遺產,承載著記憶與文化,記錄了細節與瞬間。現在中國登記在冊的不可移動文物已經有77萬余件,其中國家重點文物保護單位2352處,可移動文物更是不可計數,在人類的歷史長河中閃耀著光芒。留住它們,就是留住我們燦爛的歷史。對於私藏、瞞報重要文物進出海關的行為,均屬於走私,是觸犯法律道德底線的。
近日,杭州海關所屬杭州蕭山機場海關從申報為?棉質刺繡女裝上衣?和?銅擺件?的進境商業快件中,經專業機構鑒定,查獲的物品實際為清代龍袍和明代佛像各1件,其中清代龍袍價值15萬元,明代佛像價值3萬元。現場關員在對這兩批商業快件進行核查時,發現申報價值僅為381元和169元,且過機圖像異常。經開箱查驗,發現物品與實際申報不符。目前,這兩起偽瞞報寄遞情事正在進壹步處理中。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以藏匿、偽裝、瞞報、偽報或其他方式逃避海關監管,運輸,攜帶,郵寄國家禁止或者限制進出境的貨物、物品或者依法應當繳納稅款的貨物、物品進出境的行為,均屬走私行為。郵寄快遞進境時應如實申報品名、價格,增強國門安全和自身消費安全意識,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早在這些事件之前,我國海關多次查獲有人試圖將外國物種惡意攜帶進入到我國境內,如果海關壹時不查,稍有疏忽,這些外國生物的造訪很可能就會導致我國的生態系統出現紊亂,外來物種入侵壹直都是海關嚴格把關的重要目標,保護國家的安全,離不開這些海關夜以繼日的把關。
對於此次瞞報清代龍袍事件中的商品本身並沒有什麽問題,我國也並沒有限制文物入境的規定,只需要正常走程序申報審核就可以了,只是這件事情的相關人員不知道是出於什麽方面的原因考慮,隱瞞並且篡改了寄送物品的內容與價值,導致這件事情觸犯了我國法律,讓壹個本可以正常進出口商品快遞,變成了走私。所以在入境海關方面大家都要擴寬自己的知識層面,切勿弄巧成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