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球比賽規則壹般是這樣的:兩支球隊並列進場,然後分別成行站在主裁和兩位邊裁的旁邊,之後(國家隊比賽有奏國歌)客隊隊員從裁判前走過,和另壹隊的每名隊員握手。接著由兩名隊長交換隊旗,並且由主裁判組織猜硬幣,猜對的壹般選擇挑邊,猜錯的就可以先開球,這樣兩方都不吃虧,以示比賽公平。
擴展資料
開球規則
1、所有隊員在本方半場內;
2、開球隊的對方隊員,應距球至少9.15米 (10碼),直到比賽進行;
3、球應放定在中心標記上;
4、裁判員發出信號;
5、當球被踢並向前移動時比賽即為進行;
6、開球隊員在球未經其他隊員觸及前不得再次觸球。
7、某隊進球得分後,由另壹隊開球。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