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考人員應按本人試用期所從事的專業報考相應類別的醫師資格。其中,中醫、中西醫結合、藏醫、蒙醫、維醫、傣醫醫學專業畢業的報考人員,按取得學歷的醫學專業報考中醫類別相應專業的醫師資格。根據《中華人民***和國執業醫師法》及有關規定具有下列條件之壹的,可以參加醫師資格考試:
(壹)具有高等學校醫學專業本科以上學歷,在執業醫師指導下,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試用期滿壹年的,可以參加執業醫師資格考試。
(二)取得執業助理醫師執業證書後,具有高等學校醫學專科學歷,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工作滿二年;具有中等專業學校醫學專業學歷,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工作滿五年的,可以參加執業醫師資格考試。
(三)具有高等學校醫學專科學歷或者中等專業學校醫學專業學歷,在執業醫師指導下,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試用期滿壹年的,可以參加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