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這兩種風格的區別,我不能太具體的從音樂史的角度給妳講,因為它們是由許多種音樂元素演變過來的,如果直接給妳介紹,妳就該要問我關於其它音樂元素的問題了。當然了,我不是嫌煩,而是怕妳聽得時間壹長,該聽膩了。音樂這東西不能老可著壹樣聽,要不然時間長了,非疲了不可!妳說是不是
R&B,是rhythm and blues的簡稱,翻譯過來就是節奏和布魯斯(臺灣人把布魯斯翻譯成藍調),這是壹種由布魯斯演變而來的音樂風格。在上個世紀初,那種叫布魯斯的音樂已經在美國成型了,如果妳生活在那個年代,隨意的走進壹家小酒館,就能看到小舞臺上壹個拿著壹把破吉它的黑人彈著扭曲的音符,用他那沒調的嗓子瞎嚷嚷,嚷嚷著他們的苦難,黑人在美國受到的待遇以及讓咱們看來十分膚淺的歌詞。這就是布魯斯,最純的布魯斯。漸漸的,人們覺得這種音樂沒意思了,聽膩了,就開始嘗試新的創作。時代在進步,人們的思想也在進步,隨之這種音樂也變得更具有音樂性了。曾經沒調的音樂變得富有節奏,進而也更加旋律化。於是早期的R&B就這樣形成了,它淡化了純種的布魯斯中樂器的演奏,而更加註重歌手的演唱水平,那時出來不少出色的歌手,不過我跟妳說,妳也肯定不知道,因為他們都死了,連我都沒聽過他們的錄音。幸好有壹首歌妳肯定知道,那就是孫燕姿翻唱BEATLES的HEY JUDE,這首歌應該是早期搖滾樂的代表作,恰巧,早期的搖滾樂也是在R&B的基礎上形成的,可以說這首作品是位於兩種風格的銜接處。So,HEY JUDE是咱們能聽到的最早的R&B了。嘿嘿,幸福吧!!到如今R&B已經成為了時尚,和早期的R&B也有了很大出入,在我看來也是變得越來越難聽了。國外的大多數主流歌手都玩這種風格的東西,妳打開電視機聽到的大部分國外歌手的作品也是這種東西。這種本來不好聽的東西卻讓無數人為之傾倒,就因為這個,我開始懷疑大多數人的審美觀都有問題。不過值得慶幸的是周傑倫的出現,人家玩的也是R&B,但他的審美觀沒什麽問題,知道好賴,通情達理,從來不故弄玄虛。他的大部分作品都是早期R&B,聽聽就知道了。不過也有少數作品是HIP-HOP,比如“爸我回來了”。
接著就說說HIP-HOP,這玩意兒無法用中文給以準確的翻譯(不知道是誰,非把它翻譯成“嘻蹦”,我真不知道他是怎麽想的,這麽曖昧的詞,誰能明白是什麽意思呀),如果非逼著我翻譯,那我覺得“街頭說唱”這個詞最合適。妳應該聽說過有壹種音樂風格叫說唱吧,他的英文是RAP,HIP-HOP就是由它演變而來的,相對於RAP,它更具有文化色彩。這種文化的內容中的壹個詞我覺得太屎了,所以就不提了,如果妳想了解美國街頭的這種文化,就去看壹部叫做“訓練日”的片子,這種文化始終貫穿於影片所拍攝的街道。HIP-HOP的歷史比R&B晚壹些,它最初就是幾個能出聲的鐵桶和壹個說唱的。壹個人在鐵桶上敲打著HIP-HOP鼓點(這種鼓點可以在孫燕姿的“直來直往”中聽到),另壹個人在旁邊說唱,歌詞內容主要是對政府、社會、生活的不滿,裏面有好多罵人的話,誰要是想學怎麽罵美國人,那就聽HIP-HOP,歌詞要是看不懂就找我,我幫妳翻譯。誰讓哥們兒仗義呢!!!現在的HIP-HOP也壹樣,只不過把鐵桶換成了鼓機(drummachine),裏面又加入了壹些生活采樣(采樣的具體內容就不講了,因為裏面有些內容極其反動)以及在作品中融入了早期的R&B,這在周傑倫的作品裏體現得不是很充分,但孫燕姿新專輯中的“直來直往”就是典型的現代HIP-HOP。
其實這就是壹句話的事:前者是唱出來的,後者是說出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