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勇醫生的事跡介紹為壹位北京朝陽醫院的壹位眼科醫生,在會診的時候,被患者砍傷,導致了左手骨折神經,肌肉血管的崩裂,還有其他地方的多處骨折,失血超過了1500毫升,然後這件事情發生之後是受到了社會的高度關註,事情發生不久,檢察院就依法逮捕了涉事的嫌疑人。
陶勇,男,1980年5月出生,江西省撫州市南城縣人,畢業於北京大學醫學部,醫學博士,博士生導師、教授,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朝陽醫院眼科主任醫師。從事為眼底疾病和葡萄膜炎的診治,以及白內障摘除聯合人工晶體植入、抗青光眼手術,玻璃體切割和扣帶術。
2020年1月20日,朝陽醫院眼科發生暴力傷醫事件,陶勇醫生兩周後才得以脫離生命危險。5月13日,陶勇恢復出診。8月,獲得第十二屆“中國醫師獎”。12月,其參與的出版作品《目光》被評選為“南都2020年度十大好書”。
法院審理查明:
被告人崔振國因其眼睛治療效果未達其預期,對朝陽醫院陶勇等診治醫生心生怨恨,伺機報復。2020年1月20日13時50分許,崔振國持事先準備的菜刀進入朝陽醫院門診樓七層,趁正在為患者檢查的醫生陶勇不備,砍擊陶勇的後腦部、頸項部,後繼續追砍陶勇至其他樓層。
過程中又將陶勇手臂砍傷,並先後將阻攔其行兇的其他三人砍傷。根據陶勇的傷情恢復情況,司法鑒定機構於2020年11月4日出具鑒定意見,陶勇身體損傷程度為重傷二級。另經鑒定,其他三名被害人身體損傷程度為壹人輕傷二級,二人輕微傷。
法院認為,被告人崔振國以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為目的,持刀故意砍擊他人要害部位,造成壹人重傷、壹人輕傷、二人輕微傷,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本案雖系殺人未遂,且崔振國作案後讓他人報警並在現場等候,可視為自首。
但考慮到其在人員眾多的醫療公***場所公然持刀追砍行兇,手段殘忍,造成的後果特別嚴重,社會影響極其惡劣,人身危險性極大,不足以對其從輕處罰,依法應予嚴懲。綜合其犯罪的事實、性質及對於社會的危害程度,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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