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統壹般在每月20號至月底期間會核發上個月的補貼。
成功核發補貼還需符合以下條件:
1、申請人公租房保障資格在有效期內。
2、申請人在杭房產信息校驗通過(杭州市主城區、蕭山、余杭區均無房產)。
3、申請人不能為已死亡狀態。
4、申請人類別為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的,杭州市主城區區戶籍需處於正常狀態(不含蕭山區、余杭區)。
5、申請人類別為新就業大學生或創業人員的,社保或公積金需為已到賬狀態(社保或公積金需繳納在杭州主城區,不包括蕭山區、余杭區)。
6、承租房屋租賃備案在有效期內(承租房屋需在杭州主城區,含蕭山區、余杭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