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情報科由壹名總警司擔任主管,由壹名高級警司擔任其副手,管理及策劃整個刑事情報科的工作。下分5組,即A、B、C、D、E;每組分別由壹名警司擔任該組主管,領導該組警員。7個組別分別進行以下工作 A組(監聽組,俗稱兔仔隊):負責監聽、聯絡和招募線人;由壹名警司出任主管。 B組(情報組):負責分析、過濾及證實從各渠道收集到的情報,並且向負責案件的指揮人員直接匯報;由壹名警司出任主管。 C組:負責行動上的車輛隊伍及儀器設備等,以支援行動組;由壹名警司出任主管。 D組(行動支援組): 跟蹤支援隊 跟蹤組 E組(技術支援組):日常負責電腦處理、更新及儲存資料等等,有需要時負責設置光學儀器進行遙遠距離跟蹤及竊聽任務。此外,技術支援組亦協助其他部門,例如警察談判組、政府飛行服務隊及廉政公署等等。由壹名警司出任主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