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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死了以後,為什麽要做七?哪幾個七是主要的?

1、佛教說:學者多認為做七習俗來源於生緣說,大約在佛教傳至東漢後到南北朝這段時期內形成,從唐初起突破信眾範圍,走向世俗化。為何要規定“七”為忌日?謂人生有六道流轉,在壹個人死此生彼之間,有壹個“中陰身”階段,如童子形,在陰間尋求生緣,以七日為壹期;若七日終,仍未尋到生緣,則可以更續七日,到第七個七日終,必生壹處(見《瑜珈論》)。

所以在這七七四十九天中,必須逢七舉行超度、祭奠。這種由佛教“生緣說”催生的做七習俗之所以在南北朝時形成,自然應視作當時佛教盛行的產物。唐人李翺曾撰《去佛齋說》,對做七習俗及其理論依據予以駁斥,其根據之壹便是“傷禮”,不合儒家對人情哀戚的講求,這也能反證做七本是佛家的事。

2、相反,也有人認為做七習俗本於道教。從該俗的實踐看,做七既請僧眾誦經,也請道士誦經,而民間關於做七由來的種種解釋,多與道教的地獄結構及功能的宣傳相吻合。

3、還有人認為做七習俗源自先秦時代的“魂魄聚散說”:人之初生,以七日為臘,壹臘而壹魄成,故人生四十九日而七魄全;死以七日為忌,壹忌而壹魄散,故人死四十九日而七魄散,做七的意義就是祭送死者。

此外如天以陰陽二氣及金、木、水、火、土五行演生萬物,謂“七政”,人得陰陽、五常而有“七情”,故天之道惟七,人之氣亦惟七;以及《易·系·復》曰“七日來復”,《禮記·檀弓上》日“水漿不入口者七日”,都是本此道理而來,也都是後世做七習俗的信仰內涵所在。不過這些觀念和舊禮又是怎麽具體變成做七習俗的呢?仍是壹個迄今無人作出說明的疑問。

4、還有人推測,做七習俗的原型是“虞祭”,即周代時“國人”於父母葬後迎其魂靈於殯宮的祭祀儀式,“虞”就是“安”的意思,即使亡者之靈得到安息。按禮制規定,舉行虞祭的時間和次數因死者地位的不同而有區別,士之喪三虞,大夫之喪五虞,諸侯之喪七虞,每次虞祭皆以七日為期。

到了“禮崩樂壞”的春秋晚期,大夫都僭用諸侯的七虞之禮。再往後,秦並六國,改朝換代,只要有條件誰舉辦七虞都行,最終流變成了通行民間的做七習俗。

"做七"期間的具體禮儀繁多,各地有各地的做法。在廣州壹帶,舊喪俗中的第五個七天,必須由外嫁女回來,這壹天的費用完全由外嫁女負擔,如果死者沒有外嫁女,就由外嫁的侄女或侄孫女來做。人死後的第壹個七天、第三個七天和第七個七天,叫做"大七"。

在這壹天祭奠中有"走七"的習俗,就是說在這壹天的祭奠中,外嫁女兒和媳婦們,每人各自提壹只燈籠,在規定的儀式中飛也似地賽跑,爭取第壹個跑回家,俗稱"爭英雄",認為這樣死者靈魂能庇佑降福。因為人們認為人雖然死了,但靈魂仍然和活人壹樣有情感。

做七壹般由女婿主持。在浙江壹帶,主持"做七"各有不同,杭州地區女婿來操辦"五七"而在臨安和寧波等地方,則由女婿做"六七"。 在"五七"的前壹夜,很多地方都流行搭"望鄉臺"。傳說,死者只到那天才知道自己已經死了;就會在陰間裏登上"望鄉臺"眺望陽間的家室,會見親友。杭州人習慣在臺上放置壹件死者的衣衫,上面罩把傘。

而蘇州壹帶的地方,在這壹天的五更時分,子女們打開大門向西連續大喊三聲:"某某回來吧!"然後向靈前痛哭,同時端上事先準備好的酒菜,設奠祭祀,叫做"五更夜飯",這個儀式就是"喊五更"。

天亮之後,喪家就請店事先用花紙紮壹座住宅,門窗、廳堂、庭欄、井竈等十分齊全,給人觀賞之後,用火燒盡,據說這樣可以使死者在陰間有房可住,這叫做"化庫"。現在則把紙糊的家電焚化給死人,好讓死者在陰間也過上"現代化"的生活。到了四十九天,便要做"斷七"。斷七過後就出了孝期,喪家都很看重。親朋好友參加"斷七"禮儀活動。"斷七"這壹天,請道士和尚來做道場,美其名曰"保太平"。因為這壹次則是為活人祈禱。念經拜懺之後子女們便脫下喪服,換上常服。

在中國南方壹些民族中,"做七"期間還有壹種"娛屍"的習俗。土家族在留置靈柩期間,每十二天舉行壹次隆重的守靈儀式,本村和外村的青年男女聚集在喪家的房屋後,吹拉彈唱,跳喪舞,借以談情說愛,選擇對象。跳喪舞,又叫做"散憂禍"、"打喪鼓",它是土家族祖先巴人早在兩千多年多年以前發明的壹種民族舞蹈,後來土家族的子女們就壹代壹代地把跳喪舞傳承了下來,流傳至今。

人死以後,尤其是長輩百年歸天以後的第壹個晚上,喪家就開始了這種跳喪舞的活動。被請的歌師傅壹人擊鼓領唱,還有兩人幫和,邊歌邊舞,圍著棺材壹跳就是幾個通宵。跳喪舞是要給死者家屬減輕悲痛,解除憂悶,以達到哀而不悲,傷而不痛的目的。

擴展資料:

佛教認為,除罪大惡極的立即下地獄,善功極多的人立即升天,靈魂壹般並不能夠馬上轉生。沒有轉生的亡靈不是鬼,是在死後至轉生過程中的壹種身體,等待轉生機緣的成熟。所以,人死之後七個七期中,孝屬或親友如果能請僧人來為他做些佛事,亡者即可因此而投生到更好的去處。所以,佛教主張超度亡靈最好是在七七期中。

如果過了七七期之後,亡靈托生的類別已成定案,再做佛事,就只能增加他的福分,卻不能改變他已托生的類別了。如果壹個人,生前作惡很多,註定來生要托生畜類,當他死後的七七期中,如果有孝屬親友為他大做佛事,使他聽到出家人誦經,當下懺悔,立意向善,他就可以免去做畜牲,而重生為人了。而道家也認為超度度亡靈最好是在他"七魄"沒有散盡之前。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做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