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浙江二胎產假規定多長時間
國家規定產假是98天,浙江省額外獎勵30天的產假,在二胎政策開放後,生育二胎產假是128天。
二、浙江二胎產假規定法律依據
1、依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2、依據《浙江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三十條2016年1月1日以後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獲得下列福利待遇:
(壹)女方法定產假期滿後,享受三十天的獎勵假,不影響晉級、調整工資,並計算工齡;用人單位根據具體情況,可以給予其他優惠待遇;
(二)男方享受十五天護理假,工資、獎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照發。
三、浙江生育二胎需具備哪些條件
根據《浙江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符合下列情形之壹的夫妻,經批準,可以再生育壹胎:
1、再婚前各生育過壹個子女的;
2、再婚前壹方生育過壹個子女,另壹方未生育過,再婚後已生育壹個子女的;
3、再婚前壹方未生育過,另壹方生育過兩個子女的;
4、已合法生育的子女中,有經病殘兒童鑒定機構確診為非遺傳性殘疾、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的,或者確診為遺傳性殘疾、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夫妻通過產前診斷和篩選可以再生育的;
5、其他可以再生育的情形。
以上就是我為大家分享的關於浙江省生育二胎的壹些相關知識,根據浙江省最新政策規定,生育二胎產假婦女可享受128天產假,同時其丈夫可享受15天陪護產假,產假期間,壹切福利待遇正常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