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了解“對眼”發生原因,先了解壹下人體註視物體時所發生的生理現象。人體註視遠方物體和註視近方物體需要不同的屈光度,眼睛根據註視距離付出相應屈光度的功能稱為“調節”,看近時調節加大,看遠時調節降低。另壹方面,在註視近距離物體時,兩眼要同時向內聚集才能保證雙眼都同時看到物體,此功能稱為“輻輳”。“調節”和“輻輳”正常是相互匹配,同比例增減,壹旦因某種原因破壞他們的平衡時,就會發生異常。而最常見的因素是眼睛的遠視狀態,這是因為遠視眼要比正常付出更多的“調節”而不需要“輻輳”的增加,但是隨調節的增加互動功能令“輻輳”也加大,這加大的輻輳就可以使眼球產生過多的內聚力而出現眼向內斜的“對眼”。
嬰幼兒出現“對眼”現象有兩種情況,壹是嬰兒的發育沒有完善,雙眼互動功能沒有健全,這是暫時的生理反應,在發育完善以後即可消失。另壹方面,幼兒發育過程中決大多數存在遠視狀態,經常要加大輻輳,出現內斜視情況,遠視度數越大越明顯,但這還不等於已經有了斜視眼,因為只要按照發育規律做保健措施,隨著發育過程也會逐步正常。只有在長期輻輳加大情況下,才會有不可逆的斜視發生。
了解“對眼”形成的原因以後,也就知道如何進行防治。在嬰幼兒不能測定視力階段,必須註意,不能給孩子創造過度註視近距離物體的條件(例如在孩子前面懸掛壹串玩具讓孩子看或玩),盡量讓孩子註視遠方物體。年齡大壹點以後,及時教會孩子讀視力表,會看視力表以後立即到醫院用阿托品散瞳孔驗光,如果“對眼”非常重,也可以在不會讀視力表情況下,早壹點驗光由驗光醫生根據客觀檢查情況估計孩子大致度數。遠視度數低時僅需建立良好的閱讀習慣,不看太近距離物體即可隨發育而正常,遠視度數高的則需要配眼鏡才能消除眼睛多付出的輻輳,消除“對眼”。這種治療眼鏡必須經常佩戴,而且每半年復驗壹次,及時隨度數變化更換眼鏡。戴鏡視力不能完全矯正達到正常就是有弱視的癥狀,要做弱視治療。
不過斜視並非都是由於上述原因所產生,還有其他先天的,後天的因素可以引起斜視,這需要到醫院做系統檢查才能進行鑒別,嬰兒兩眼裏眼角的距離比正常人寬時,外觀也象“對眼”,但是這是“假”對眼。無論何種因素引起的對眼,以上防治原則都是有益而無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