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詞]陰謀理論;科學哲學;可證偽性;社會
壹、理論、陰謀理論、社會陰謀理論
Conspiracy,陰謀,源自拉丁文“Conspirare”,原意為“***同呼吸”;它的當代用法壹般意指某種情景:兩人或多人壹致完成壹項非法的或非道義的行徑。該詞的核心成分包括:壹群人、機密和惡意企圖。世人公認陰謀不僅廣泛存在,而且形式多樣。它不僅包括團夥犯罪、集團犯罪,也涵蓋實施“攻守同盟”的卡特爾,以及有組織的政治賄賂等等。[1] 然而,任何有關某壹陰謀(至今尚未證實)的推測都能以術語“Conspiracy Theory”(陰謀理論)來加以表示。這壹區別設定了真陰謀與陰謀理論的界限。
陰謀理論,它是壹種信仰,也是壹種經驗假設,認定某些事件(歷史的或當前的)是由壹個或幾個有勢力的秘密組織陰謀操控、秘密實施產生的結果。它斷言,某些特殊重大事件,例如暗殺、革命,甚至是商品推廣的失敗,並非僅僅是由公開的政治力量或市場力量實施的公然的行動而導致的,而更是由於非公開的操縱而產生的。[2]
與此同時,由於陰謀理論是基於對非公開行為的斷言,所以它們往往很難得到事實的佐證。於是乎,勢力團體甚至個人都可能會用這個字眼去譴責那些有罪的(真實或假定的)人。它常常被人們輕蔑地用來描述3種想法:(1)廣泛認為是虛假的但卻尚未證實的推測;(2)不可能證明是真是偽;(3)妄想猜疑的,或無中生有的。術語“陰謀理論家”(Conspiracists)也往往被用來輕蔑地形容那些易於相信陰謀理論的人士。心理學家指出,那些相信某壹陰謀理論的人也往往會相信其他陰謀理論。
陰謀理論的涵蓋範圍十分廣泛,涉及暗殺、秘密社團與兄弟會、被壓制的工藝技術、間諜機構、監視技術、疾病與流行病、排猶信仰體系、地球外生命、宗教預言等等。正如威廉·哈森所指出的,“我們自己的語言裏布滿了帶有意誌的詞” [3],而且在對話表述中“陰謀”與“陰謀理論”這兩個術語往往被混用,因而極其容易被攻擊和蔑視。陰謀理論的批評者們對這壹理論的蔑視相當普遍。美國學者威廉·哈森在其《世界新聞多棱鏡》壹書中指出:“網絡上的新聞販子不僅能迅速得到更多的新聞,而且還能接觸到壹整套輕率而不負責任的信息,其中包括種種未經證實的傳聞、臆想、評述、討論,甚至陰謀理論等。”[4] 盡管它在西方世界擁有悠久的歷史傳統,但卻往往被視為偏執的世界觀,因為它包含有迷信的內容。例如某些人認為,在我們的世界,除了表面的運作邏輯外,還有壹股神秘的力量在歷史的底層操縱壹切,譬如魔鬼組織“光明會”(Illuminati)。[5]
事實上,在迷信、謠言的陰雲中,陰謀理論也包含著懷疑與批判精神,包含著對社會組織體系的辨識。而且由於它自身尚未得到充分證據的支持,所以也難以真正推翻。《The Persian Gulf TV War》(波斯灣電視戰)壹書的作者柯爾諾(Douglas Kellner),在精心搜集並仔細核對海灣戰爭的巨量信息之後,仍不得不承認他無法否認某些陰謀理論(例如美國誘使伊拉克入侵科威特)。 [6]
為證明將某壹“理論”視為貶義的“陰謀理論”是正確的,詆毀者往往羅列出3項指控:(1)未受足夠證據的支持;(2)不能被證明為不正確的;(3)無法置信的古怪看法。然而,辯護者往往對此做出如下反擊:(1)卷入陰謀的那些強權人物隱藏、銷毀或者混淆證據;(2)在他們看來,對方沒有開放的心態;(3)對方可能受政治動機的激勵,並可能在現實環境中有自己的利益。正是由於第3個辯護論點,陰謀理論具有了社會階級分析的屬性。
進壹步擴展到社會政治與文化層面,陰謀理論也滲透入“文化工業”與“文化霸權”的範疇之中。20世紀30至40年代初興起的法蘭克福學派,以批判的社會理論著稱,其代表人物包括霍克海默、阿多諾、馬爾庫塞和哈貝馬斯等。他們對大眾文化采取了完全否定的態度,認為“文化工業”(Culture Industry)是壹個憑借現代科技手段大規模地復制、傳播文化產品的娛樂工業體系。它以大眾傳播和宣傳媒體,如電影、電視、廣告、無線電、報刊、雜誌等,操縱了非自發性的、虛假的、物化的文化,成為通過娛樂方式欺騙大眾,束縛意識的工具。[7] 在這裏,傳媒成了陰謀理論實施的工具。而葛蘭西在《Prison Notebooks》(獄中雜記)壹書中提出的“文化霸權”理論(Cultural Hegemony)則是指統治階級為了確保其統治地位而行使的文化支配權力,它可以通過文化消費的方式勸誘被統治者接受自己的道德標準、政治觀念和文化價值,而無需使用武力。而且霸權的形成並非統治者單方面的意願,而是由統治者與被統治者談判後產生的,是被統治者某種“自願的贊同”。[8] 這表明,資產階級統治下的社會文化實際上並不是純粹的資產階級文化,而是壹種來自不同階級不同意識形態的文化聯合體,這直接將陰謀理論賦予了大眾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