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養的孩子沒有血緣關系,在對待上比不上親生的。看過很多收養孩子的人,對被收養的孩子的評論,大多數收養孩子的人,都說收養的孩子不會感恩,忘恩負義,簡直就是個白眼狼,卻很少有人會說,收養的孩子很好,很有孝心,很會關心人,很會照顧老人,很會心疼自己,很聽自己的話,心地很善良。很多人對被收養的孩子不滿,其實就是,我們缺少血緣關系的容忍,我們的想法有偏差,因為,被收養的孩子,和我們沒有血緣關系,而我們卻用做人完美的觀念,去評論被收養的孩子,試問- -個孩子,又怎麽能夠做到十全十美呢,都說人無完人,壹個人,多多少少,都會有些缺點,被收養的孩子,又怎麽能夠做到十全十美呢,所以說,很多收養孩子的人都在說,收養的孩子不好,盡量不要去收養孩子。我們在討論收養的孩子之前,先不說是不是被收養的子,就拿妳親生的孩子來說,妳親生的孩子也不可能是個十全十美的人,妳親生的孩子,也不可能能夠做到妳心中的十全十美,只是我們的想法不對,對被收養的孩子,要求十全十美,對被收養的孩子,犯過的錯誤,無限的放大,才會出現,很多人都會說,盡量不要 去收養孩子,我們對被收養的孩子,都缺少-種血緣關系的忍耐性。常言道,人非聖賢,誰能無過,我們無論是自己親生的孩子也好,被收養的孩子也好,都會犯錯,只是我們,會對自己親生的孩子,有--種叫做血緣關系的忍耐性,而對被收養的孩子,缺少耐性,所以說,很多人才會對被收養的孩子評價不好。換句話來說,如果是妳親生的孩子,妳要求他去做10件事情,妳親生的孩子只做對了5件,妳都會覺得很開心,都會覺得親生的孩子很好,都會覺得親生的孩子很有能力,都會覺親生的孩子很有本事,但是,如果說是,妳要求被收養的孩子,去做10件事情,被收養的孩子做對了8件,只有2件事情做得不好,妳都會覺得不滿足,甚至會覺得收養的孩子不好,不夠完美。而養父母和被收養的孩子,本來就缺少壹種血緣關系,和被收養的孩子,培養感情,主是收養期間,建立出來的感情,而感情的事情,本來就是很容易變化的問題,我們先不說收養關系的感情問題,就比如說,愛情,因為我們很多人都談過戀愛,都對談戀愛之間的感情比較了解,今天兩個人的感情好,並不代表明天兩個人的感情還是很好,有的兩個人昨天還在秀恩愛,今天就聽到他們兩個人分手了,這就說明了壹個問題,就是感情的變化,是非常大的,感情也是非常容易變接下來我們再來繼續討論,養父養母和被收養的孩子之間的感情問題,養父母和被收養的孩子,紐帶其實也是感情的問題,只是說,這種感情是從小培養的,比談戀愛的感情要深很多,但是,並不代表這種感情永遠都不會變化,養父母和被收養的孩子之間,感情也會發生變化的,如果用壹種親戚關系來形容感情,那麽,親生父母和孩子之間的感情,絕對排得上是第-位,其次才是養父母和被收養的孩子之間的感情,再次才是談戀愛之間的感情。所以說,盡量不要去收養孩子,主要的目的就是,養父母和被收養的孩子之間,沒有血緣關系,只有撫養之間的感情,而感情又是隨時都有可能會發生變化的事情,關系根本就不牢固,不壹定可靠,因此,有人說,盡量不要去收養孩子,這主要的原因就是沒有血緣關系,而不是被收養的孩子不感,被收養的孩子也是人,他們也有感情,他們的感情也會發生變化,包括和養父母之間的感情,也會發生變化,感情的問題,變化莫測,根本就不牢固,所以,有人說,盡量不要去收養孩子。收養的孩子,小的時候,妳叫他往東他就往東,他壹旦長大了,翅膀硬了,妳再叫他往東,他偏不往東,妳也沒有辦法,醫為,養父母和養子之間,根本就沒有血緣關系,有的只是養育之間的感情,感情壹旦化,養子就可能不在聽妳的話了,而養父母和養子之間的感情,是可以通過法律斷絕關系的,並不像是有血緣關系的親生父母,法律是無法斷絕血緣關系的,所以,有人說,盡量不要去收養孩子。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第壹千零九十八條。
收養人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壹)無子女或者只有壹名子女,
(二)有撫養、教育和保護被收養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
(四)無不利於被收養人健康成長的違法犯罪紀律,
(五)年滿三十周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