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失獨家庭補貼金,失獨家庭壹次性補助金城鄉統壹標準,每戶壹次性補助3萬元,其中精神慰藉費1萬元,生活補助費2萬元。同時,將年齡在60周歲以上的失獨家庭夫婦扶助金標準統壹調整為每人每月1000元。 失獨家庭應得到全社會的關心和溫暖,某省財政廳、省衛計委日前***同發出《關於進壹步完善計劃生育特殊家庭扶助政策的通知》,從2017年1月1日起,失獨家庭壹次性補助金城鄉統壹標準,每戶壹次性補助3萬元,其中精神慰藉費1萬元,生活補助費2萬元。同時,將年齡在60周歲以上的失獨家庭夫婦扶助金標準統壹調整為每人每月1000元。 浙江省衛生計生委、省民政廳等6部門近日聯合出臺進壹步完善計劃生育特殊家庭扶助關懷政策的意見,明確失獨家庭依法 收養 子女可獲5萬元補助等相關內容。新政從2016年1月1日起開始實施。 計劃生育特殊家庭包括獨生子女死亡家庭、獨生子女三級以上 傷殘 家庭以及計劃生育手術並發癥人員家庭。 浙江省衛生計生委家庭處張萬恩處長說,對於獨生子女死亡的特殊家庭,應積極引導和鼓勵他們再生育或是依法收養子女,重構家庭的完整性。 按照政策,浙江省的失獨家庭夫妻申請輔助生育,最高可獲得5萬元補助。去年壹年,浙江省***有229戶失獨家庭提出輔助生育申請,接受相關診療服務的有168戶,54戶成功懷孕或是順利分娩。 壹些沒有機會再生育的失獨家庭夫妻,也可以考慮依法收養子女。意見規定,獨生子女死亡家庭依法收養子女的,按戶給予壹次性5萬元補助,補助資金在縣(市、區)計劃生育公益金中列支。 同時,將女方年滿49周歲未滿60周歲的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中夫妻壹方或雙方失能、失智等生活不能自理的特別扶助金標準,由目前的每人每月500元提高到700元。 此外,提高現有計劃生育手術並發癥人員扶助標準,對
壹、
二、三級計劃生育手術並發癥人員的扶助金,分別提高到每人每月600元、400元、200元。 “新出臺的意見當中,對之前壹些養老保障、醫療保障的具體問題進行了細化。”張萬恩處長說,比如,獨生子女死亡的父母中,壹方或雙方失能、失智等生活不能自理,或70周歲及以上、本人有意願的,由縣(市、區)民政部門指定公辦養老機構予以安排和接收;壹方或雙方符合托養條件、本人有意願的殘疾人,由縣(市、區)殘聯優先納入重度殘疾人托(安)養服務,並安排殘疾人托養機構予以接收和照料;以個體工商戶身份參加企業職工基本 養老保險 的,對其個人繳費部分給予壹定
法律依據:《漢中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調整完善失獨家庭養老扶助政策的通知》各縣區人民政府,漢中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各工作部門、直屬機構:
為進壹步做好失獨家庭養老扶助工作,切實解決好失獨家庭在精神和生活方面的實際困難,根據省衛計委、省民政廳、省財政廳《關於做好失獨家庭夫婦養老安置和殯葬救助工作的通知》(陜衛家庭發〔2015〕224號)和省財政廳、省衛計委《關於進壹步完善計劃生育特殊家庭扶助政策的通知》(陜財辦社〔2016〕125號)精神,市政府研究決定,調整完善失獨家庭養老扶助政策。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壹、失獨家庭扶助標準
(壹)從2017年1月1日起,將年齡在60周歲以上的失獨家庭夫婦扶助金調整為城鄉壹個標準,每人每月1000元,所需經費由省、市、縣(區)財政按照8:1:1的比例***同分擔。
(二)從2017年1月1日起,將失獨家庭壹次性補助金調整為城鄉壹個標準,每戶壹次性補助3萬元,其中精神慰藉費1萬元、生活補助費2萬元。所需經費按隸屬關系由同級財政承擔。
各縣區要切實落實好失獨家庭養老扶助標準配套及壹次性補助資金,確保補助金及時足額發放到人。
二、鼓勵失獨家庭再生育
失獨家庭有再生育意願的,衛計部門要提供再生育所需各項技術服務,所需經費由省級財政承擔。民政等部門要在失獨家庭收養、領養、過繼子女辦理相關手續時,為其提供便捷服務。
三、完善社會福利政策
(壹)對失去生活能力以及年齡在60周歲以上的失獨家庭夫婦,且未再生育和收養子女的,按照就地、就近、方便、自願的原則,由戶籍所在縣(區)人民政府安置在當地公立養老機構生活,所需費用由縣級財政直接撥付;對於個人自願入住非公立養老機構的,其費用按照公立養老機構費用標準,由縣級財政直接撥付,不足部分由個人承擔;對自願居家養老,且生活有困難、失能半失能的,由政府通過購買服務的方式為其提供必要的生活照料等服務,生活照料標準由縣(區)人民政府確定。
(二)失獨家庭扶助標準調整後,已享有的社會福利政策繼續享受,已納入城鄉低保的繼續享受低保政策。
(三)失獨家庭夫婦死亡後,凡自願選擇火化的,按每人1000元的標準,提供遺體接運、存放、火化、骨灰寄存等四項基本殯葬服務。建有城市公益性公墓的縣(區),應優先安排死亡的失獨家庭夫婦,並減免購墓費。
四、開展關愛關懷活動
各縣區要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紮實開展各項關愛關懷活動,切實加大失獨家庭扶助力度,在全社會營造關心關愛失獨家庭的良好氛圍。各級衛計、財政、稅務、民政等有關部門要制訂相關的政策措施,引導社會民間資金投入失獨家庭的社會養老事業;工會、***青團、婦聯、計劃生育協會等群眾團體要充分發揮自身優勢,組織誌願者隊伍,開展對失獨家庭的心理咨詢、精神慰藉、生產幫扶、生活照料等關愛活動,使他們的獲得感、安全感更加充實、更有保障。
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有效期至2023年1月22日止。原《漢中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認真做好失獨家庭養老扶助工作的通知》(漢政辦發〔2013〕4號)同時廢止。
漢中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8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