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無權支配彩禮
彩禮是中國古老的婚禮習俗之壹,又稱聘禮、彩禮、婚約。中國古代締結婚約,最初達成婚約時,有互送聘金和彩禮的習俗。這種聘金和聘禮通常被稱為“彩禮”。新中國成立後的壹段時間裏,彩禮和與彩禮有關的婚約被人詬病,壹度被廢止,但在民間壹直存在。彩禮是在通常的理解中,尤其是在婚姻和愛情中,給予對方的彩禮或禮物。在今天的互聯網中,也指壹種互贈彩票和祝福的行為。在壹些地方,這種習俗被稱為征收,這意味著成功。“天價彩禮”陋習引發的社會矛盾越來越受到重視,壹些地區開展了各種整治行動。《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壹章總則第三條:“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幹涉婚姻自由的行為。在壹些地區,結婚必備的車、房、彩禮等新“三大件”成為大齡男青年面臨“結婚難”的“三座大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