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記者何光)雙色球遊戲2012年第68期中,出於北京同壹投註站的110註壹等獎5.7億巨獎,已於端午節前兌獎,被壹神秘人領走(本報昨日報道)。昨日,網絡上,關於巨獎得主購買彩票的環節出現了質疑聲。對此質疑,記者體驗采訪,尋找答案。
質疑壹
間隔不到30秒?編碼差165個?
昨日,網友“獨眼小襪紙”發微博稱,5.7億獎券上“三張票間隔不到30秒!然而編碼卻差著165個?而且站點的編碼都不壹樣……”
截至昨晚8點30分,該微博被轉發800余次,很多網友對此亦表示質疑。
記者體驗
相差23秒兩票編碼差375位
記者對兌獎券核實後發現,該網友所指的相差165個編碼的兌獎券編號分別為019361和019196,兩張票的實際打印時間僅間隔2秒。
在朝陽區定福莊西街10502300號福彩銷售站,記者用5.7億中獎者的方式,買了1註彩票後又將獎券重復打印了兩次每張5註的彩票。壹***花費22元,耗時1分30秒。
銷售站工作人員說,彩票打印速度很快,即使自選,打印壹張彩票5秒鐘就可操作成功,機選壹般只要2秒。
記者重復投註打印彩票,兩張票間隔23秒,票號間隔則相差375位。
“高峰期幾秒鐘相隔上千個數字的情況都存在。”彩票銷售站工作人員說,隨著彩民的增多,壹個銷售網絡每秒鐘有壹二百人同時買彩票這種情況非常常見。
質疑二
依次打三張票?中間票號最大?
“第壹張機選票票號為018986;第二張手選票票號為019361;第三張手選票票號為019196;為何前後票號均小於中間票?”昨日,網友“商界小卒”在微博上提出疑問,為何三張票,第二張票票號最大而非第三張票號最大。
記者體驗
打印時間不與票號大小順序掛鉤?
記者對比手中剛買的彩票發現,按照打出的時間先後順序,排列為015967、015897及016272,彩票打出券號大小,同樣未按照大小順序排列。彩票打印順序與票號大小順序是否掛鉤?4個彩票銷售點的工作人員均不知情。
昨日,北京市福彩中心相關負責人表示,巨獎兌獎已結束,福彩中心不會再就任何5.7億巨獎衍生問題做回復。
專家說法
面對質疑應及時回應
北京大學中國公益彩票事業研究所所長王薛紅曾在接受本報采訪時表示,中出如此大獎,有質疑和猜測都可以理解。但彩票發行機構應出面回應和解釋。否則只讓民眾猜測,很難確定輿論會向哪方面發展。
5.7億中獎福彩造假的兩個絕對證據?(圖)
近日來,關於對5.7億中獎福彩的事件人們關註度越來越高,壹方面是創造了中國福彩的新中獎紀錄,另壹方面是真是假更引無數人猜測,昨天,中獎人終於領走了這5.7億中獎福彩,某網站也發了相關消息。由於相關福彩中心之前向媒體保證絕對是真的,而丁丁曾經寫過壹篇質疑此福彩的真實程度,所以,丁丁昨天壹直在網上研究這三張彩票,看是否能找到相關證據,以證明丁丁的疑問。
丁丁最先發現了壹個造假的絕對證據,又怕底氣不足,專門到售彩票點尋問了有關彩民,並得到肯定的回答之後,才敢認定這5.7億巨獎絕對有假,丁丁再翻看網上網友對此事的態度,發現早有網友看出了其中造假的證據,竟然和丁丁想的壹模壹樣,丁丁由於電腦水平有限,直接引用其技術,其實此作者說得很清楚了,後出票的彩票號碼竟然比先出票的彩票號碼要小,這不是坑爹是什麽?
接著,丁丁又在網上看到了另壹個造假的絕對證據,這是丁丁沒有想到的,丁丁也將其截了下來,供大家分享。
按福彩的說法,第壹張是機選,第二三張是手輸打出,三張應是同壹個機器打出。可是第壹壹張卻對不齊第二張,第二張卻是能對齊第三張。近距離拍照,基本上物體的比例接近1:1的。
其實,此5.7億巨獎壹開始就飽受質疑的原因是什麽?就是因為壹公布中獎號碼,福彩中心就發出了壹個信號,說可能有人獨中5.7億巨獎,並且馬上公布為目前最高中獎額,這其實是在誤導彩民,是以先聲奪人之勢讓彩民心中形成了壹個觀念,那就是中獎者為壹人,為事後按照這個規律發展奠定心理基礎,以免減少懷疑,再者告訴告訴大家,購買彩票能夠壹夜之間成億萬富翁,雖然妳沒中,說明妳運氣欠佳,下次可能會有機會,只要瘋狂購買。其實憑這三張彩票,應該有幾種可能,是否獨自為壹人中,本身就有缺陷,這其中至少有四種可能,壹是壹人購壹張;二是合夥購買;三是既有合夥購買同時也有個人購買的情況;四是壹個人購買。福彩中心肯定會說前三種可能概率太小,幾乎不可能。但中如此巨獎的概率又有多大呢?是不是比前三種概率大多了?
其實,我們還可以分析壹下,此中獎者說他經濟條件好,經常下如此大的賭註,那他為何不曬壹曬他平常購買的彩票,看他下了多大的賭註。
面對如此明顯的造假嫌疑,我們有關部門是否該到了查壹查的時候了,其實,對巨獎查壹查也是有好處的,如果是真的,壹是可以還福彩中心壹個清白;二是讓廣大彩民從此相信這是真的,更增加了購買熱情,讓福彩中心賺個盆滿缽滿,反正這個賭博是合法的;三是也還此中獎彩民壹個清白。如果是假的,那就按法律相關規定處理,這樣又為我們相關部門的年度總結寫下了輝煌的壹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