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歲及以上的老人都是高齡津貼的領取者。繳費標準為:80-89周歲老年人,90-99周歲老年人每人每月100元,100周歲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200元,每人每月300元。高齡津貼是壹項具有社會援助和社會福利性質的社會保障措施。到2009年,我國80歲以上老年人口已達18萬余人,並以每年10萬人以上的速度遞增。為了解決這部分養老服務的資金保障問題,中國民政部提出,有條件的地區可以建立困難老人津貼制度。2011 7月4日,民政工作年中分析會宣布,全國已有14個省份建立了老年人綜合養老(補貼)制度,惠及800萬老年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三十三條國家建立和完善老年人福利制度,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老年人的實際需要,增加老年人的社會福利。
國家鼓勵地方政府為80歲以上的低收入老年人建立高齡津貼制度。國家建立和完善計劃生育家庭老年扶助制度。在農村地區,部分土地、森林、水面、海灘等。,非集體承包的,可作為養老基數,收益可用於養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