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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存取現金會計分錄怎麽做?

按照相關規定,企業日常要將現金存入銀行,只能預留壹小部分,由出納人員進行保管,那麽日常存取現金的會計分錄怎麽做?

公司存取現金會計分錄

現金存入銀行會計分錄如下:

借:銀行存款

貸:庫存現金

取出現金使用

借:庫存現金

貸:銀行存款

日常企業要定期對現金進行盤點,出現盈虧都要查明原因,盤虧的會計分錄如下:

出現盤虧先轉入待處理財產損益科目,待查明原因再計入相關科目

借:待處理財產損溢

貸:庫存現金

查明原因經批準後

借:其他應收款(應由責任方賠償的部分)

管理費用(無法查明原因的)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

現金盤盈的處理:

借:庫存現金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

查明原因經批準後

借:待處理財產損溢

貸:其他應付款(屬於應支付給有關人員或單位的)

營業外收入(無法查明原因的部分)

現金盤點的流程

1、填制現金出納報告書。相關審查人員如會計,會計主管,財務部負責人等在盤點現金前,出納人員應該停止壹切出納業務活動,並且按要求填制現金出納報告書。

2、盤點庫存現金並填制盤點清單。負責審查的相關人員,出納人員和財務部負責人都應在清查現場。當面盤點完畢現金後,出納人員按照實際金額填制庫存現金清點表。

3、核對庫存現金數的正確性和真實性。審查人員將清點後的現金實存數同時和現金出納報告書、現金日記賬的庫存現金賬面余額,會計部門記錄的現金賬戶的余額核對,看是否賬實相符。如果出現現金庫存和賬面不壹致,要進壹步追查原因,明確責任,並填寫會計分錄入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