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存取現金會計分錄
現金存入銀行會計分錄如下:
借:銀行存款
貸:庫存現金
取出現金使用
借:庫存現金
貸:銀行存款
日常企業要定期對現金進行盤點,出現盈虧都要查明原因,盤虧的會計分錄如下:
出現盤虧先轉入待處理財產損益科目,待查明原因再計入相關科目
借:待處理財產損溢
貸:庫存現金
查明原因經批準後
借:其他應收款(應由責任方賠償的部分)
管理費用(無法查明原因的)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
現金盤盈的處理:
借:庫存現金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
查明原因經批準後
借:待處理財產損溢
貸:其他應付款(屬於應支付給有關人員或單位的)
營業外收入(無法查明原因的部分)
現金盤點的流程
1、填制現金出納報告書。相關審查人員如會計,會計主管,財務部負責人等在盤點現金前,出納人員應該停止壹切出納業務活動,並且按要求填制現金出納報告書。
2、盤點庫存現金並填制盤點清單。負責審查的相關人員,出納人員和財務部負責人都應在清查現場。當面盤點完畢現金後,出納人員按照實際金額填制庫存現金清點表。
3、核對庫存現金數的正確性和真實性。審查人員將清點後的現金實存數同時和現金出納報告書、現金日記賬的庫存現金賬面余額,會計部門記錄的現金賬戶的余額核對,看是否賬實相符。如果出現現金庫存和賬面不壹致,要進壹步追查原因,明確責任,並填寫會計分錄入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