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的貸款是否用於固定資產的購建,其利息是否計入工程成本壹般與工程支出掛鉤:對於那些已經借入但尚未用於固定資產購建的專項貸款的利息,說明企業的融資安排與工程進度的資金使用不壹致, 且發生的利息應作為財務費用,作為財務費用計入當期損益,不能資本化。
因此,前兩個月的貸款利息列為財務費用。
項目支出發生後,項目投產前的利息應作為項目成本予以資本化。項目投產後,貸款利息應作為財務費用計入當年損益。項目於次年4月底竣工投產,因此4個月的利息仍計入在建工程,之後的利息不允許資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