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或其常務委員會起草,發布主席令後由主席頒布;行政法規是國務院按照有關程序制定和發布的各類法規的總稱;部門規章是國務院部委或地方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的規範性文件;國務院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是制定和發布具有普遍約束力的決定和命令的機構。
所以樓主所說的會計法、會計行政法規、會計規則等會計規範性文件都屬於我國的會計法律體系,只是效力範圍不同而已。壹般來說,它是《會計法》的效力;會計管理條例>;會計法規>其他會計規範性文件。
不知道妳這樣理解我的回答嗎?如有問題,請繼續提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