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產費用審計。凡發生的生產費用,都要根據國家、上級主管部門和企業的有關制度和規定進行嚴格審核,對不符合制度和規定的費用,以及各種浪費和損失,要制止或追究經濟責任。
(2)確定成本計算對象和成本項目,設置產品成本明細賬。企業不同的生產類型對成本管理的要求不同,因此成本計算對象和成本項目也不同。應根據企業生產類型的特點和成本管理的要求,確定成本計算對象和成本項目,並根據確定的成本計算對象設置產品成本明細賬。
(3)要素費用的分配。匯總各種要素成本,編制各種要素分配表,按用途分配到相關生產成本明細賬。直接材料、直接工資等能夠確認某壹成本計算對象消耗的直接費用,應直接記入“生產成本-基本生產成本”科目及其相關的產品成本明細賬;某項費用不能確認的,應按底層或用途歸集和分配,分別記入“制造費用”、“生產成本-輔助生產成本”、“廢品損失”等綜合費用科目。
(4)綜合費用的分配。月末,將“制造費用”、“生產費用-輔助生產費用”、“廢品損失”等科目中記錄的綜合費用,按壹定的分配方法進行分配,記入“生產費用-基本生產費用”及相關產品成本明細賬。
(5)劃分產成品成本和在產品成本。通過要素費用和綜合費用的分配,已發生的生產費用全部歸集到“生產成本-基本生產成本”科目和產品相關明細賬中。在沒有產品的情況下,產品成本明細賬中歸集的生產費用為產成品總成本;在現有產品的情況下,需要將產品成本明細賬中歸集的生產費用按照壹定的劃分方法在月末的產成品和在產品之間進行劃分,從而計算出月末的產成品成本和在產品成本。
(6)計算產品的總成本和單位成本。在品種法和分批法下,產品成本明細賬中計算的產成品成本是產品的總成本;在分步法下,可以根據各生產步驟的成本明細賬,通過結轉或平行匯總的方式計算產品的總成本。用產品總成本除以產品數量,就可以計算出產品的單位成本。【編輯本段】房地產開發成本核算程序房地產開發成本的核算是指企業將開發壹定數量的商品房所發生的各項費用按照成本項目歸集、分攤,最終計算出開發項目總成本和單位建築面積成本的過程。
開發產品成本的核算程序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在核算開發產品成本時應遵循的步驟和順序。壹般程序是:
1,收集和開發產品費用
由於開發規模不同,房地產開發的成本歸集對象也不同。對於小規模的開發,比如單個建築或幾個建築的開發,這個問題相對容易解決。我們可以以開發總量為成本歸集對象,建立壹個成本核算單元。但對於大規模開發,如鄰裏改造或社區開發,需要科學確定費用收取對象。在這種情況下,成本核算不宜太細(單位為單體建築),因為很多直接開發成本很難分攤到每棟建築上,必然會增加工作量,使核算工作變得繁瑣。相反,成本核算不能簡單地以住宅區為核算單位,因為壹個住宅區的完全建成往往需要幾年甚至十幾年的時間,而在其中開發的商品房陸續竣工銷售,必然會使成本核算數據滯後,失去其在成本結算和管理中的作用。本文認為,房地產開發項目的項目內容和進度應作為確定成本歸集對象的主要依據,大型開發項目應按不同開發時期劃分區塊,便於成本歸集和成本結算,充分發揮成本核算的作用。
(1)項目開發中發生的所有直接開發費用直接計入所有成本核算對象,即借記“開發費用”總賬賬戶和明細賬賬戶,貸記相關賬戶。
(2)為項目開發服務而發生的間接開發費用,可先歸集到“開發間接費用”科目,即借記“開發間接費用”總分類科目和明細分類科目,貸記相關科目。
(3)將“開發費用”賬戶中歸集的開發費用,按照壹定的方法分配給所有的開發費用核算對象,即借記“開發費用”總賬賬戶和明細賬戶,貸記“開發費用”賬戶。
通過以上程序,將各種成本核算對象的預提開發費用歸集到“開發費用”總賬賬戶和明細賬賬戶。
2、成本項目的正確劃分
它客觀地反映了產品成本的構成,便於分析和研究降低成本的途徑。根據現行房地產開發企業會計制度,“開發成本”為壹級成本核算科目,企業應根據自身經營特點和管理需要選擇成本項目,並據此進行明細核算。不能選擇太多的成本項目,盡量將發生頻率較低的費用合並,尤其是單筆交易中發生的費用。但對於數額較大且相繼發生的費用,應單獨設立賬戶。
為核算開發企業的開發成本,企業可根據自身業務需要設置以下賬戶:
(1)“4301開發費用”科目。
本科目核算房地產開發企業在開發土地、房屋、配套設施和代理建設項目中發生的各項費用。本科目核算借款人登記企業開發土地、房屋、配套設施和代建項目所發生的費用,貸款人登記已竣工驗收的開發產品的實際成本。借方余額反映未開發項目的實際成本。本科目按土地開發、房屋開發、配套設施開發、代建開發等開發成本類型設置二級明細科目,並在二級明細科目下按成本核算對象進行明細核算。
(2)“4302開發費用”科目。
本科目核算房地產開發企業中獨立核算單位為開發產品而發生的間接費用,包括工資、福利費、折舊費、修理費、辦公費、水電費、勞動保護費、周轉房攤銷等。借記本科目,登記企業內獨立核算單位為開發產品而發生的間接費用,貸記登記分配計入各成本核算對象的開發間接費用。月底這個賬戶沒有余額。本科目應按企業內部不同的單位和部門(分支機構)設置。
根據現行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會計制度,間接費用應作為期間費用,直接計入當期損益。本文認為這種處理方式違背了部分費用核算的配比原則。該原則要求企業的收入及其相關的成本和費用應當在同壹會計期間確認和計量。比如項目貸款支付的利息,項目的售前費用,都有金額大,受益人明確的特點。如果在受益人實現銷售之前計入損益賬戶,必然形成虛假的財務成果,不能客觀反映企業的實際經營情況。
3.計算並結轉開發產品的實際成本。
計算已完成的開發項目從準備到竣工驗收的總開發成本。並結轉到“開發產品”科目,即借記“開發產品”科目,貸記“開發成本”科目。
4.根據開發產品的實際功能和用途,將開發產品的實際成本結轉到相關賬戶。
即借記“營業成本”、“分期開發產品”、“開發產品出租”、“周轉房”等科目,貸記“開發產品”科目。
房地產開發成本核算的最終目的是計算項目總成本和單位可售面積的開發成本,使企業獲得經營利潤。但重視項目決算,忽視項目決策是房地產開發企業普遍存在的現象,因為項目決算是在施工完成後進行的,時間比較明確,而且涉及到工程款的支付,比較實際,不容易拖延。但項目的決算可能會因為各種原因出現在可預見的未來,比如小區個別配套未完工(不會影響銷售),規劃的公共配套暫時無法落實,或者定金回收遲遲不能收回,影響整個開發項目的徹底完工,然後。如何解決這壹問題,本文認為可以通過“預提費用”科目將尚未執行的項目預算預提到成本中,使項目決算按計劃進行,項目完成後再根據實際支出調整項目成本。由於這部分項目內容通常在項目總投資中所占比例較小,壹般不會對項目總成本和單位成本產生較大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