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說明情況:盡快通知部門及人事、財務、稅務、審計部門,說明情況,提供必要的證明材料。
2.重建憑證:根據會計憑證的備份情況,盡快恢復或重建憑證。有了電子備份,數據可以恢復。沒有備份,憑證、銀行對賬單、發票、收據都可以通過渠道重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