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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農村養老保險

法律主觀性:

在吉林養老保險怎麽交,要看個人有沒有就業單位。個人有就業單位的,可以通過所在單位申請社保。如果沒有就業單位,視個人情況而定:1。到戶籍所在地鎮/街道或社保繳納自謀職業社保(養老、醫療)。2.如果當地銀行允許繳費,就去協議銀行辦理個體戶保險。3.如果當地在新型農村養老保險試點地區,可以參加新型農村養老保險。4.如果是失地人員,可以參加當地的農村養老保險。

法律客觀性:

農村養老保險的基本原則是:保障水平與農村生產力發展和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適應;養老保險與家庭支持、土地保障和社會救助相結合;權利和義務是相對的;效率優先,兼顧公平;自保為主,集體(包括鄉鎮企事業單位)調劑為輔,國家給予政策扶持;政府組織與農民自願相結合。1992民政部制定了《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縣級基本方案(試行)》,對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實施作出了具體規定。1995,我省還通過了《湖北省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暫行辦法》,規定具有本省非城鎮戶口的農村公民可以參加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壹般以村為單位確認(包括村辦企業職工、私營企業、個體戶、外來務工人員等。)來組織保險。鄉鎮企業職工、民辦教師、鄉鎮招聘的幹部職工等。,可以由鄉鎮或企業確認,可以組織保險。少數鄉鎮因為經濟或地域原因,也可以先搞鄉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農民工原則上在戶口所在地參加養老保險。繳納保險費的年齡壹般為20至60歲。保險費主要由個人繳納。有條件的地方,經村民代表大會討論通過,集體經濟組織可以給予適當補貼。個人繳納的保險費和集體補助分別記在被保險人名下。參保人員原則上應在其戶籍所在地參加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鄉(鎮)企業職工由其所在企業投保。保險費分為按月繳納和壹次性繳納兩種。月繳費標準定為2、4、6元三檔;壹次性繳費標準設置200、400、600元等檔次。在不實行獨生子女補貼的地區,獨生子女父母參加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集體補貼可以高於其他參保對象。因自然災害或其他原因,被保險人不能按期繳納保險費的,經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管理機構批準,可在規定時間內將臨時管理服務費返還給本人。被保險人年滿60歲後,根據其繳納保險費的檔次和年限領取養老金。申請人在60周歲前死亡的,個人已繳納全部累計全息圖(扣除管理服務費),應及時返還其法定繼承人或遺囑繼承人、受遺贈人。被保險人領取保障期為10年的養老金。領取養老金後不滿10年死亡的,保障期間剩余年限的養老金可由法定繼承人或遺囑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繼承;沒有法定繼承人或者遺囑繼承人、受遺贈人的,由農村社會敬老院保險管理機構負責支付喪葬費;已滿10周歲以上的,繼續按原標準領取養老金,直至死亡。申請人將非城鎮用戶遷入異地的,遷入地已建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其保險關系(包括扣除管理服務費後個人累計的全部本息和集體補助)應轉移至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管理機構;遷入地未建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應退還全部累計本息(不含管理服務費)。目前,各縣市都成立了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管理辦公室(隸屬民政局),辦理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具體業務,管理養老保險基金。鄉鎮也有代理站,養老保險可以由村會計和出納辦理,負責收繳保費和發放養老金。可以在當地直接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