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原告向法院提起訴訟,必須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起訴狀。
第二,法院立案審查。審查只是形式上的審查,只要符合立案標準即可。
第三,法院預定開庭。
第四,法院通知當事人到庭,開庭審理。
第五,作出判決,宣布民事訴訟的判決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