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估範圍:全省幼兒園、普通中小學、特殊教育學校、工讀學校以及教師發展中心、教研室、教研所、電化教育館、少年宮等教育機構。
考核對象:上述學校及教育機構中專門從事學前教育和中小學教育教學研究,取得國家教育學歷並取得相應教師資格的在職教師。證件發放之日已辦理退休手續或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人員不在申報之列。
教師發展中心中原繼續教育學校教師,省市兩級獨立設置的中小學教師培訓機構教師,之前已被聘為高級講師的,可根據專職教學科研人員的評審條件直接申報中小學高級教師。即日起,上述事業單位教師根據其現任職務和專業技術工作實際,確定申報中小學教師或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副高級職稱,取得副高級職稱後方可申報相應系列的正高級職稱。
二、評價和推薦名額
根據國家有關要求,今年全省中小學專任和高級教師約200名,推薦教師300名,按各市教師總數分配。具體地點見附件1。在推薦過程中,各地要註重學習板塊和學科分布,向壹線優秀教師傾斜。
三。推薦的評估條件
根據《江蘇省中小學教師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蘇[2065 438+03]4號)和《江蘇省幼兒園教師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蘇[2065 438+03]5號)(以下簡稱《資格條件》),開展中小學高級教師的推薦和評審工作。
各市在推薦工作中,要對參評教師進行學風教育,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堅持資格條件標準,註重以德為先、以生為本、能力第壹、終身學習的教師職業標準,註重教育教學壹線的優秀教師。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近三年存在違法違規辦學行為,被縣級以上行政部門通報批評查處的。單位主要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不得推薦。不得推薦近三年內有從事有償家教等違法行為的教師。
四。建議的審查程序
1.個人聲明。符合中小學、幼兒園高級教師資格的教師提出書面申請,並按要求提交申請材料。
2.單位推薦。所屬單位按照核定的結構比例,按照公開述職、成果展示、民主測評、組織推薦等程序開展推薦工作。公開述職和教師評價壹般結合進行,參加人數不少於學校或單位教師總數的70%。被評估的學生人數不少於兩個班。教育、科研和培訓等人員為指導服務對象開展評價,人數不少於30人,申請人及其直系親屬回避評價。推薦結果在學校公示後提交給相應的教育主管部門。
3.市縣資格考試。市、縣(市、區)教育、人社部門對申請人進行資格審查和材料核實,確保所有申請材料真實完整,經公示後報送上級教育主管部門。
4.由市推薦委員會推薦。各市成立正高級教師推薦委員會,通過審查材料、參加公開課、面試答辯等多種方式,根據“資格條件”進行推薦。,在省裏下達的推薦名額之內。推薦人選經公示後報省教育廳。
5.省級陪審團審查。江蘇省中小學高級教師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委員會根據《資格條件》,通過審查材料、現場答辯等方式開展評審工作。
6.宣傳。通過省評委會評審的人員在江蘇教育網公示壹周。
7.發布文檔。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對中小學高級教師評價結果進行審核後,將正式公布並頒發資格證書。
昆山市、泰興市、沭陽縣等3個省、縣(市)成立了正、高級教師推薦委員會,根據任職資格,通過審核材料、參加公開課、面試答辯等方式,在各省下發的推薦名額內推薦優秀教師。推薦人選經審核、公示後報省教育廳。
各地、各校要嚴格按照規定程序組織推薦工作,嚴格遵循公示環節。學校、縣(市、區)、市級公示內容包括推薦人名單和申請人的《江蘇省中小學高級教師專業技術資格評價匯總表》,公示時間不少於3天。
動詞 (verb的縮寫)提交材料的要求
請各市根據中小學高級教師申報要求,在10結束前提交材料。具體要求見附件4。各地學校要加強材料審核,逐壹審核,確保申報表格和材料完整、準確、真實。要建立教師誠信機制,凡弄虛作假者,取消當年申報資格,從次年起3年內不得申報。情節特別嚴重的,撤銷現任教師專業技術資格,並追究其他相關人員的責任。投稿地點:省教育廳21樓職稱材料組(電話:025-8335528、8335600)。
第六,審查費
各市按照每本中小學高級教師教材400元的標準收取評估費。提交評價材料時,向江蘇省教育廳財務室繳納(匯出)評價費,並註明“中小學高級教師評價費”(賬號:101360104003294;開戶銀行:中國農業銀行南京北京西路支行;戶名:江蘇省教育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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