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憑證包括原始憑證和記賬憑證。
1、原始憑證,是指在經濟業務發生或完成時取得或填制的,用以記錄或證明經濟業務的發生或完成情況的原始憑據。原始憑證是進行會計核算的原始資料和重要依據。
如企業購進材料驗收入庫,由倉庫保管員填制的“收料單”;車間或班組向倉庫領用材料時填制的“領料單”;以及報銷人員填制的、出納人員據以付款的“報銷憑單”等等,都是壹次憑證。
2、記賬憑證,又稱記賬憑單,是指會計人員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按照經濟業務的內容加以歸類,並據以確定會計分錄後所填制的會計憑證,作為登記賬簿的直接依據。
例如在計算產品成本時,編制的“制造費用分配表”就是根據制造費用明細賬記錄的數字按費用的用途填制的。
原始憑證和記賬憑證都稱為會計憑證,但就其性質來講卻截然不同。原始憑證記錄的是經濟信息,它是編制記賬憑證的依據,是會計核算的基礎;而記賬憑證記錄的是會計信息,它是會計核算的起點。
匯-總原始憑證只能將同類內容的經濟業務匯-總填列在壹張匯-總憑證中。在壹張匯-總憑證中,不能將兩類或兩類以上的經濟業務匯-總填列。匯-總原始憑證在大中型企業中使用得非常廣泛,因為它可以簡化核算手續,提高核算工作效率;能夠使核算資料更為系統化,使核算過程更為條理化;能夠直接為管理提供某些綜合指標。
天津事業單位詞匯綜合知識綜合知識測試基本常識與寫作;會計綜合知識測試會計基礎知識、財務管理和會計相關法律知識;計算機綜合知識測試基本的計算機常識和系統分析設計能力。
天津市事業單位綜合知識可以分為三類,分別是文字綜合、會計和計算機。考試時根據後考要求考核壹類綜合知識,都是主觀題和客觀題。考試時限150分鐘,滿分100分。
綜合知識概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