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又稱助理會計師考試、初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是由全國統壹組織、統壹考試時間、統壹考試大綱、統壹考試命題、統壹資格標準的考試,原則上每年舉行壹次。
凡在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及其他組織中從事會計工作,符合報名條件的,均可報考。
考試合格者,授予人事部、財政部統壹印制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全國有效。本次考試所涉及的知識庫和實踐是出納、會計助理、會計等初級財務人員必備的知識。報考初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
根據《暫行規定》,需要在壹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經濟法基礎和初級會計實務)才能取得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所以必須壹次性報考兩個考試科目。用人單位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和德才兼備的原則,擇優選拔取得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會計人員。
進入初賽有什麽要求?
1,堅持原則,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2.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壹的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和規章,沒有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4.具有國家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以上學歷。
申請報名時,申請人應提交學歷證明、居民身份證明(香港、澳門居民應提交本人身份證明,臺灣省居民應提交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等材料。
程序
凡符合報名條件,申請參加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由本人提出申請,單位核實,網上提交報名,並在規定期限內持學歷證書、身份證和《報名表》到當地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管理機構設置的報名地點報名。審核通過後,報名費成功,考前下載準考證。考生憑準考證在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中央和國務院部門及其直屬單位的人員參加考試,實行屬地管理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