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原理
責任會計體現了以下三個基本原則。
責任原則
要確定責任單位,明確責任指標,使企業內部各單位都有量化的經濟責任指標(資金、成本、利潤),企業整體指標能分解落實到責任單位。
定價和結算原則
按照壹定的價格,將核算劃分到各個責任單位,包括單位之間的結算和各責任單位責任指標完成情況的核算。
利益原則
應對各責任單位的指標完成情況進行考核,並在考核的基礎上給予獎懲。
這三個基本原則是實際工作中的三個環節,即事先確定目標、過程中會計監督、事後評價獎懲。
實施責任會計的基礎和條件
實施責任會計的基礎和條件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各責任中心有明確的責任範圍和權力範圍,要為其在企業授予的權力範圍內獨立履行職責提供必要的條件;
(2)科學分解企業生產經營總體目標,使各責任中心在完成企業總體目標中明確各自的目標和任務,實現部分與整體的統壹;
(3)對各責任中心工作成果的評價和考核應限於其工作質量能夠影響的可控項目;
(4)為明確區分經濟責任,便於正確評價各自的工作成果,各責任中心提供的產品和服務應按照合理設定的內部轉移價格進行定價和結算;
(5)因其他責任中心的“過錯”損害壹個責任中心的工作成果的,由其他責任中心負責賠償;
(6)制定合理有效的獎懲措施,根據各自的工作成績進行獎懲,鼓勵先進,鞭策落後;
(7)建立健全嚴格的信息收集和處理系統,落實責任,分析偏差,指導行動,充分發揮信息反饋的作用,推動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沿著預定的目標前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