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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收利息是多少?會計處理怎麽做?

應收利息是指短期債券投資實際支付價款中已到付息期但尚未收到的債券利息。最近有個小夥伴問應收利息計入什麽科目,怎麽做會計分錄?讓我們來看看。

應收利息是多少?

應收利息是指企業根據合同或協議的規定向債務人收取的利息,屬於資產類。借方登記應收利息,貸方登記收回的利息和轉為壞賬的利息,余額在借方,反映尚未收回的利息。

基本會計處理

1.被投資公司通知(到期)支付利息時:

借:應收利息

貸款:投資收益

2.實際收到利息時:

借:銀行存款等。

貸款:應收利息

會計處理

1.本科目核算企業對貸款、持有至到期投資、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和存放中央銀行款項應收取的利息。

購買壹次性還本付息的持有至到期投資期間確認的利息收入,在“持有至到期投資”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買入返售金融資產確認的利息收入,在“買入返售金融資產”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應按借款單位或被投資單位進行明細核算。

三、應收利息的主要會計處理

(壹)企業購入分期支付利息並於到期償還本金的持有至到期投資時,應在付息期借記按合同約定的名義利率確定的應收利息,貸記按實際利率確定的利息收入“投資收益”科目,按差額借記或貸記“持有至到期投資-盈余貼現”科目。

(二)債券利息按期計提時,按照付息日的面值和票面利率計算確定的應收利息金額,借記“應收利息”科目,貸記“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科目;同時,借記“公允價值變動損益”、“其他綜合收益”科目,貸記“投資收益”科目。

(三)未受損貸款的計息日,按照貸款的合同本金和合同約定的名義利率計算確定應收利息金額,借記本科目,按照貸款的攤余成本和實際利率計算確定的利息收入金額,貸記“利息收入”科目。 並按當期已攤銷的交易費用金額,借記或貸記“貸款-交易費用”科目,按差額借記或貸記“貸款-盈余貼現”科目。

(四)按照合同約定的名義利率計算確定的其他應收利息,收取時,借記本科目,貸記“利息收入”科目。

合同約定的名義利率與實際利率相差較大的,應當使用實際利率計算確定利息收入。

(五)實際收到利息時,借記“銀行存款”、“存放中央銀行”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尚未收回的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