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繼續教育怎麽完成
壹、完成規定學分的課程
根據《會計人員繼續教育規定》(財會[2018]10號以下簡稱《規定》)第十二條中指出:會計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繼續教育實行學分制管理,每年參加繼續教育取得的學分不少於90學分。其中,專業科目壹般不少於總學分的三分之二。所以學員需學滿規定學分。同時由於繼續教育內容包括:公需科目和專業科目,所以學員選擇課程時也要考慮課程內容分配。
註:由於會計繼續教育采取屬地管理原則,所以各地對於繼續教育的學分要求也不同,並且部分分地區要求學員完成規定學分不需進行考試即為完成本年度繼續教育的學習!
二、完成考試及備案
但是還有部分地區要求,學員如要完成本年度的繼續教育需要完成規定學分並且參加考試!
當然完成上述要求並不是完全完成學習,部分地區需要學員進行繼續教育審核報備,當地繼教管理部門完成審核後即為完成學習,學員打印合格證即可!
三、初次參加必看
1.會計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繼續教育取得的學分,在全國範圍內有效。
2.會計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繼續教育取得的學分,均在當年度有效,不得結轉下年度。
3.對未按規定參加繼續教育或者參加繼續教育未取得規定學分的會計人員,責令其限期改正。
4.針對線上考試:學員在考試的過程中如果不是特別緊急的情況,則建議大家不要退出,以免影響考試進度和結果。
5.部分地區在參加正式考試前需要參加模擬考試,模擬考試是學員在參加會計繼續教育正式考試前的壹次模擬性考試練習,之所以有些地區在正式考試前設置模擬考試,是因為許多地區的正式考試試題會從模擬考試中抽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