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2021年教育如何進行?
根據《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第十二條、十三條規定:
會計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繼續教育實行學分制管理,每年參加繼續教育取得的學分不少於90學分。其中,專業科目壹般不少於總學分的三分之二。會計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繼續教育取得的學分,在全國範圍內當年度有效,不得結轉以後年度。
也就是說,2021年考試通過拿到初級會計證的考生,在獲得會計證書第二年即2022年開始參加繼續教育。
二、那些人需要參加繼續教育?
《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第六條:
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應當自取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次年開始參加繼續教育,並在規定時間內取得規定學分。
不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但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應當自從事會計工作的次年開始參加繼續教育,並在規定時間內取得規定學分。
1.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即會計職稱證書,包括初級會計職稱、中級會計職稱和高級會計職稱,即持有會計職稱證書的人員都需要參加會計繼續教育。
2.雖然沒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但是從事會計工作的會計人員。
三、什麽時間參加繼續教育?
《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中的第六條進行了明文規定:
第六條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應當自取得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次年開始參加繼續教育,並在規定時間內取得規定學分。
不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但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應當自從事會計工作的次年開始參加繼續教育,並在規定時間內取得規定學分。
1.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的,在獲得會計證書第二年開始參加繼續教育。
2.沒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的,但是從事會計工作的會計人員,也是在從事會計工作的第二年進行繼續教育。
每年參加繼續教育的時間,各省份都不同,壹般都是7月至12月末,具體時間依據當地財政部門規定。
這件事不做,無法進行繼續教育
在很多地區,只有在當地的會計信息采集系統完成了個人資料的上傳與審核,才能進行會計繼續教育。
所以各位考生在繼續教育之前,壹定按照規定進行信息采集,這樣才能保證會計繼續教育的順利進行。
壹、信息采集的對象
1、具有會計專業技術(初級、中級、高級、正高級)資格的人員。
2、不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但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3、不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暫時沒有從事會計工作但當年擬報考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準備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
二、信息采集的意義
會計人員的信息是財政部按國家人員信息管理要求列示的最基本信息,會計人員信息采集工作是財政部門推進會計管理工作、不斷提高會計管理質量和服務水平的重要基礎。會計人員基礎信息對會計人員參加會計專業技術資格(初、中、高級)考試報名、高級會計師評審、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學習、先進會計工作者和“五壹”勞動獎章的評選、會計人員信用信息(獎勵守信、懲戒失信)申報、會計人員調轉以及用人單位對會計人員的晉升提職等具有重要作用,會計人員積極參加會計人員信息采集有助於維護自身的利益。
三、采集內容
信息采集模塊分為在崗會計人員和預備會計人員兩類。
1.在崗會計人員:采集基本信息,同時掃描上傳學歷證書、加蓋單位公章審核確認的開始從事會計工作證明材料(如:交接單、會計憑證、賬簿、報表等能證明從事會計工作的材料)、加蓋單位公章的營業執照(或組織機構代碼證或法人代碼證)復印件。
2.預備會計人員:采集基本信息,同時上傳學歷證明、戶口本或居住證(外地在津上學的學生上傳學生證掃描件)。
四、采集入口
由於信息采集采取屬地管理原則,采集的時間、網站、提供的證明信息也有所不同,建議學員查看當地會計管理部門的通知,並按要求及時完成信息采集。
五、如何進行繼續教育視同?
繼續教育視同為主動視同跟被動視同兩種情況。
主動視同是妳自己根據財政局的要求,自己上傳視同相關材料,然後進行學分認定、繼續教育視同;
被動視同,是妳在官方上傳記錄之前采集好了,然後官方上傳記錄幫妳進行了視同。
具體以財政局的通知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