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申請表用鋼筆或圓珠筆填寫,工作單位加蓋公章,信息卡用2B鉛筆填寫。卡片應平整,不得折疊。
3.提供1寸彩色證件照片3張,分別貼在信息卡背面和申請表右上角;
4.除上述基本信息外,還需要根據申請類型提供以下信息:
(1)報考3科的合格人員需提供上述基本信息。
(2)財經法規1科目考試合格,中專以上(不含中專)成績合格的,提供1畢業畢業證復印件。
中等學校畢業證書考試合格的,提供畢業證書原件。
(3)兩科考試合格,有計算機證書但無會計證者,提供計算機會計證原件。證書遺失的,應提供檔案表格和單位證明復印件,或出具財務部門的檔案核對證明原件,註明查詢電話,並有財務部門經理簽字。
(4)初級會計電算化考試合格的,換發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初級會計電算化1考試合格的,不需要重新辦理證書。
5.繳納工本費15元及以上材料,自辦證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到發證機關領取證書。
二、註冊程序
1,獲得《會計從業資格登記表》2份;
2.用鋼筆或圓珠筆填寫登記表,工作單位加蓋公章;
3.提供以下信息以供批準。
(1)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原件。
(2)計算機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原件。沒有計算機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原件的,按下列情況處理:
壹是計算機會計從業資格證遺失的,提供檔案表格復印件和單位證明,或提供發證財政部門查檔審核證明原件。證書上應標明發證機關的電話號碼和財務部經理的簽名。
二、通過三科考試或初級會計電算化1科目或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1科目者,無需提供會計電算化從業資格證書,註冊時會計從業人員信息管理系統自動運行識別。
第三,變更登記程序
1.領取《會計從業資格變更登記表》2份,用鋼筆或圓珠筆認真填寫;
2.提供原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及相關變更證明材料。
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碼的變更,應當經公安機關認證。
其他變更有證明的,提供原證明,無證明的,提供單位有效證明。
3、交以上資料,等待審核。
四、轉移登記程序
1,轉出
(1)提供調入單位證明和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原件。
(2)受理後,財務部門打印轉學信息,憑《會計從業資格轉學登記表》和《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到轉學地財政部門辦理轉學手續。
2.轉學到
從其他省份轉移
(1)提供有效的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和外省財政部門出具的會計從業資格轉崗登記表;
(2)獲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申請表》2份,《會計從業資格管理信息卡》1份;
(3)用鋼筆或圓珠筆填寫申請表,工作單位加蓋公章;用2B鉛筆填寫信息卡。卡片應該是平的,不能折疊。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需提供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原件;
(4)在信息卡背面和申請表右上角分別粘貼3張1寸彩色證件照片;
(5)交納制作費15元及上述材料,自申請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到辦公室領取證明。
省級轉移
(1)提供有效的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和會計從業資格轉崗登記表;
(2)提交上述資料。
動詞 (verb的縮寫)繼續教育和培訓的確認程序
1,培訓單位提供教材發票復印件、學習人員名單(含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姓名及編號)、培訓時間表、師資情況給財務部門會計從業資格管理人員審核;
2.財務部門審核通過後,在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上打印相關確認信息。
六、會計從業資格證書遺失補辦手續
1.應提供以下信息:
(1) 1份刊登遺失聲明的原報紙(報紙內容參考格式:印發日期為“2008-08-18”、編號為xxxxxxxxxxxxxx的張會計從業資格證書遺失,聲明無效。)
(2)個人申請、單位證明、身份證復印件;
(3)1寸彩色證件照1。
2.繳納工本費15元及以上材料,並在辦理掛失登記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到登記處領證。
七、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遺失補辦手續。
1.替換人員應提供以下信息:
(1)遺失聲明報紙原件;身份證復印件;
(2)個人申請補發證明和單位證明;
(3)1寸彩色證書照片1張;
(4)領取並填寫《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換證登記表》;
(5)人事、財務部門審核確認意見的《資格人員登記表》或《資格人員登記表》復印件;
(6)1992前由當地人事部門負責考核發證。
2.交15元費用及以上材料,等待通知領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