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的公司可以使用12個自然月加4個特殊期間的會計期間定義。四個特殊期間用於在年末調整不同性質的分錄。對於國外分支機構,可以定義其他會計年度變量。例如,每年的3月31是會計年度的結束,期間由自然月定義。在這種情況下,4月1至4月30日為第壹期,3月1至3月31為12期。此會計年度變量與年份無關。對於任何壹年,比如2004年、2005年,它們的期間都是從4月1到4月30日,不會隨著會計年度的變化而變化。
由於業務需要,壹些公司對會計期間的定義很復雜。例如,按周定義周期,這也稱為445模式。即,周期1是1-4周,周期2是5-8周,周期3是9-13周。也就是說,每年仍然是四個季度,但每個季度不再是三個自然月,而是三個周期,周期長度分別為四周、四周、五周,每年的截止日期為65438+2月31。這種情況可以通過總賬模塊中的“與年度相關的會計年度變量”進行配置。我們在系統中定義2004年的期間是從65438+10月1-65438+10月24日,而2005年的期間是從65438+10月1-65438+10月29日。顯然,如果以周來定義周期,那麽不同年份的每個周期的開始日期和結束日期都是不固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