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沈陽考區)報名簡章
時間:2009-10-19 15:10:51 瀏覽量:15473
根據財政部、人事部、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印發2010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的通知》(會考[2009]41號)規定, 2010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定於2010年5月15日、16日舉行。現將沈陽市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壹、考試報名條件
考試報名條件按財政部、人事部《關於修訂印發〈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及其實施辦法的通知》(財會[2000]11號)及有關文件的規定執行。
對符合《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中相應級別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居民,可按照《關於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壹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和《關於調整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科目及有關問題的通知》(財辦會[2004]25號)有關要求,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對通過全國統壹考試取得經濟、統計、審計專業技術初、中級資格的人員,具備報名基本條件的,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壹)基本條件
凡報名參加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品質;
2.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壹的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4.具備會計從業資格,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二)初級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報名參加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上述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以上學歷。
(三)中級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報名參加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上述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壹:
1.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5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4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會計工作滿2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1年;
5.取得博士學位。
上述從事會計工作年限,是指報考人員取得規定學歷前後從事會計工作時間的總和,其截止日期為考試報名年度當年年底。
二、考試級別和考試科目
(壹)初級資格:考試科目包括經濟法基礎和初級會計實務。
(二)中級資格:考試科目包括財務管理、經濟法和中級會計實務。
參加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在連續的兩個考試年度內全部科目考試合格者,可獲得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證書;參加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在壹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證書。
三、考試時間
2010年5月15、16日舉行考試。各考試科目具體考試時間如下:
考試日期
初級資格
中級資格
5月15日
9:00—11:30
經濟法基礎
9:00—11:30
財務管理
14:00—17:00
初級會計實務
14:00—17:00
中級會計實務
5月16日
9:00—11:30
經濟法
四、考試大綱
全國會計考辦將修訂印發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大綱,用於2010年度的考試。
五、考試報名時間和原則
沈陽市2010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全部實行網上報名,報名實行前審方式(即報名時系統自動審核報名條件)。考試報名實行屬地原則(即會計從業資格證屬地為沈陽)。
(壹)報名時間
1.網上集中報名時間:2009年10月20日—30日;
2.網上補報名時間:2009年12月4日—9日。
(二)集中報名繳費時間及地點
1.繳費時間:2009年10月21日—2009年11月2日
2.現場辦理繳費確認地點具體如下:
(1)沈陽市和平區七緯路10號(沈陽市會計人員服務中心22704418現場繳費需登陸網站www.sysczj.gov.cn/財會之窗 預約時間)
(2)和平區北四馬路24號(八壹劇場體育館二樓23418006)
(3)沈河區盛京路25號(區政府南樓3303房間24843631)
(4)大東區津橋路20號(區政府415房間88531924)
(5)皇姑區廬山路3號(區行政審批大廳壹樓86856318、81823039)
(6)鐵西區雲峰街七馬路東20米(沈陽公信會計師事務所25862754、25871470)
(7)蘇家屯區楓楊路81號(區財政局會計科89814781)
(8)東陵區萬柳塘路107號(區財政局210房間24226859)
(9)於洪區黃海路37號(區政府南樓310房間25320310)
(三)補報現場繳費時間及地點
補報現場繳費時間為2009年12日7日—10日,地點不變。
(四)報名原則
1.持有沈陽市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簽發的《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考生,直接登陸沈陽市財政局網站(www.sysczj.gov.cn點擊財會之窗)或遼寧會計網(www.lnkjw.com)進行報名,按各報名點規定的時間和地點辦理交費確認手續。
2.會計從業資格檔案在省財政廳的省直單位考生,報名地區必須選擇沈陽市,繳費到沈陽市各報名點辦理交費確認手續。
3.持外省、外市簽發的《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人員,需在沈陽報名參加考試的,必須先辦理《會計從業資格證書》轉入手續,再按屬地原則進行網上報名和交費確認。
4.持鐵道部、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後勤部和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後勤部簽發的《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人員以及香港、澳門居民,需在沈陽報名參加考試的,應填寫《2010年度全國會計資格考試報名考生登記表》(上述網站下載),提交中華人民***和國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高中以上學歷或學士以上學位證書、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從事會計工作年限證明、居民身份證(或軍官證)等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及本人近期壹寸免冠彩色證件照片2張(攜帶電子版),於2009年10月26日—11月2日到沈陽市財政局會計處(517房間)辦理現場報名手續,會計考試管理機構進行報名條件審核,符合條件的為其辦理現場網上報名和交費確認。
六、網上報名程序
1.考生在報名時,需登錄沈陽市財政局或遼寧會計網進入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網上報名系統。
2.登陸系統後,考生應認真閱讀報考人員必讀事項和考試公告,點擊[註冊]按鈕進入報名註冊系統。
3.考生註冊時,姓名和證件號碼必須與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檔案壹致,在確認填寫正確後,點擊[確認]按鈕,系統將通過遼寧省會計從業資格管理系統自動驗證其報名條件。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按照系統提示進行逐步操作,認真設置登錄密碼( 考生務必牢記“報名註冊號”和“登錄密碼”,以備網上打印準考證之需),並按要求如實填寫報名信息和考試教材征訂單。
未按要求辦理《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核發和不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系統將自動拒絕報名,並提示原因。
4.在網上報名成功後,考生需打印《考生報名信息確認表》(壹式2份),在加蓋所在單位公章後,持《考生報名信息確認表》到各繳費地點辦理現場交費確認手續,完成全部報名程序。未辦理交費確認的人員,將無法取得考試資格。
5.2010年5月4日至5月14日,取得考試資格的考生憑本人的“報名註冊號”和“登錄密碼”進入網上報名系統,自行打印準考證。準考證須采用彩色打印機和A4打印紙打印,相片、姓名、準考證號、身份證號等要素應清晰無誤。考生持準考證按規定日期和時間,到指定考點參加考試。
6.考試報名中如遇問題,請咨詢當地會計考試管理機構。
沈陽市會計考辦聯系電話:22873758。
[附件2010年度全國會計資格考試報名考生登記表]
二○○九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