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償取得土地使用權有兩種方式,待遇差不多。
1.國家無償劃撥的,按照準則的規定(參見《企業會計準則第65438號+06號——政府補助》)作為“政府補助”,按照土地使用權的公允價值進行核算:
借:無形資產-土地使用權
貸款:營業外收入-政府補助
2.他人無償捐贈的,應當作為接受捐贈的收益,並按照公允價值入賬:
貸款:營業外收入-捐贈利潤
土地使用稅必須繳納。
借:管理費用(營業費用)
貸款:現金(銀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