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學校的名字
江南大學。
二、學校地址
江蘇省無錫市蠡湖大道1800號。
三。辦學類型
公立全日制高校。
四、招生計劃
2020年,學校計劃在全國招收5200名本科生。根據教育部相關工作要求,根據各省考生人數和生源質量、我校生源結構、經濟社會發展需求趨勢、各專業就業情況等因素,確定不同省份、不同專業的招生計劃。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各省(區、市)招生考試機構(以下簡稱省級招生辦)公布的為準。考生可登錄江南大學本科招生網查詢。
動詞 (verb的縮寫)外語要求
英語、日語專業只招收英語語種考生,其他專業不限考生外語。在學校的本科教學活動中,公立大學外語開設大學英語,不開設其他語言課程。
六、身體要求
學校按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原衛生部《關於進壹步規範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HBsAg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等有關規定執行。
七、錄取規則
(1)換擋比。按批次自願依次投檔,調檔比例原則上不超過120%。根據平行誌願提交的批次,檔案調劑比例原則上不超過105%,服從專業誌願調劑的考生不予退檔。
(2)原則上承認各省級招生辦公室按照教育部有關政策給予考生的全國高考加分和分值,不安排省級和專業招生計劃的招生項目除外。符合高考照顧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照加分後的總分參加專業錄取排名。
(3)對於按考生誌願報考順序投檔的批次,優先錄取第壹誌願報考的考生。當報考第壹誌願的人數不足時,依次考慮非第壹誌願的考生,直至完成招生計劃;若符合條件的非第壹誌願考生人數仍不足,則征集誌願。根據平行誌願提交的批次,未完成的招生計劃征集誌願。征集誌願後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剩余計劃將調劑到生源質量較好的其他省份。
(四)綜合改革全省高考考生只有所選科目符合該校專業(類別)確定的選考科目要求,方可報考該專業(類別)。專業(類別)選考科目範圍為“不限”的,考生報考時無科目限制。
(5)對進入檔案的考生,按照分數優先、遵循自願的原則錄取,專業誌願之間不存在年級差異。內蒙古自治區實行招生計劃1:1內按專業誌願排隊錄取原則。當考生所報專業誌願不能全部滿足時,如受到專業調劑,則調劑到招生計劃未完成的專業(班);不服從專業調劑,將被辭退。
(6)已入檔考生中,考生成績相同的,按語文、數學、外語成績之和從高到低排序。如果還是壹樣,就從高到低依次排序。
(7)報考工業設計專業的考生,要求有繪畫基礎。
(八)招收女生和填報護理專業誌願。
(九)音樂學(師範)專業錄取辦法:
1.按照平行誌願的省份,錄取以省招成績為準。
2.誌願按順序投檔的省份,專業省級統考成績合格,文化成績達到學生所在省(區、市)同科錄取控制分數線要求。山西省考生文化成績達到山西省藝術類本科第二批同科錄取控制分數線要求。錄取以專業省統考成績為準,專業省統考成績與文化成績相同。
(十)國家專項計劃、高校專項計劃、藝術類、高水平運動隊、保送生、內地西藏、新疆高中畢業生、華僑、港澳臺學生、少數民族預科班的錄取辦法,按照教育部、省級招生辦和學校的有關規定執行。
(十壹)預留計劃不超過學校招生計劃總數的1%,主要用於調節各地區生源不平衡。
(十二)對江蘇省考生還實行以下規定:
1.選考科目水平要求在BB(含BB)以上,必考科目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必須符合江蘇省填報本科院校誌願的要求。藝術類、高水平運動隊(高考文化課)考生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按江蘇省有關規定執行。
2.對於進入檔案的考生,如果考生成績相同,則按所選科目成績排序(A+A+,A+A,AA,A+B+,A+B,AB,B+B+,B+B,BB)。如果還是壹樣,就按照語文、數學、BB排序。
3.其他要求按照江蘇省和學校的有關規定執行。
八、大規模招生
學校有些本科專業是按專業類別招生的。考生在填報高考誌願時,可以將大類填報為壹個專業。按專業類別錄取的新生,入學時不分專業。各專業課分流工作在第壹學年完成,在學生入學當年學校批準並正式公布的專業課專業範圍內進行。相關專業的學生從第二學年開始分流後開始學習。
九、新的審查
新生入學後,學校會在3個月內進行全面復查。對審核不合格者,將嚴格按照學校相關規定進行處理。凡發現舞弊者,取消錄取資格。
X.收費標準
根據蘇加費[2002]369號、蘇加費[2005]210號、蘇加費[2007]270號、蘇加費[2008]274號、蘇加費[2065 438+04]136號和蘇加費。
(1)本科學費:學費由專業學費和學分學費組成。專業學費按學年收取,文科專業1.400元,江蘇省工科專業2580元,其他工科專業2000元,江蘇省理科專業2250元,其他理科專業1.700元,江蘇省藝術類專業3680元,其他藝術類專業和醫學類專業3000元。學分學費100元/學分。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國內學費26400元/生/學年,國外學習階段學費按協議執行(我校不另行收取學費)。
(2)住宿:1,000元/生年,1,200元/生年,1,500元/生年(視住宿條件不同而定)。
XI。資助政策
我校承諾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資助全覆蓋,不讓壹個學生因為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我們通過國家助學貸款、“綠色通道”、獎學金、助學金、學費減免、勤工儉學、臨時困難補助、疾病補助、發展性補助等多種資助手段,積極幫助學生順利完成學業,讓每壹位受助學生都能平等地享受到人生出彩的機會。
十二、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
江南大學的畢業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將按照國家規定和學校有關規定頒發。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在符合規定條件後,也可以獲得國外學校的相應證書。
十三。信息披露
學校嚴格執行信息公開制度,認真落實教育部關於招生信息公開的要求,細化公開內容,規範公開程序。
十四。組織和管理
本科招生委員會負責確定本科招生的總體思路和目標,審議本科招生政策、計劃和錄取原則,討論決定本科招生的重大事項,推進民主管理和監督,對本科招生工作進行指導。招生委員會下設本科招生領導小組,負責協調和領導本科招生的具體事宜。招生就業處具體負責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十五。社會監督
學校招生自覺接受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和利益相關方的監督,確保招生公平公正。
監督舉報電話:0510-85913557。
十六。聯系信息
(壹)招生電話:0510-85915666、6618590。
(2)電子郵件:zhshb@jiangnan.edu.cn
(3)傳真:0510-85913570
(4)江南大學本科招生網:
江南大學官網:
(5)官方微信微信官方賬號:江南大學招生與就業
17.本章程由江南大學招生就業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