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會計準則與稅法規定不同,兩者計算出來的利潤大部分情況下是不同的,因此根據利潤得出的所得稅也不同,所以賬面上需要體現這個不同,於是有了遞延所得稅,需要註意的是,遞延所得稅不是意味著不用交稅,只是晚交稅,或者早交稅。例:行政處罰這類,肯定不能稅前列支,是永久性差異,不產生遞延所得稅。
3、如果計算2013年的遞延所稅稅,累計折舊,就會用到折舊年限變更,此題是選擇題,四個答案沒有關於此處考點,看起來是沒有用,但可以起迷惑的作用。
4、2013年1月1日起,所得稅核算方法由應付稅款法改為資產負債表債務法核算,應付稅款法下是沒有遞延所得稅這類處理方式的,只根據實際交多少,就賬面記錄多少。資產負債表法下,才有遞延所得稅科目,也有相應的處理要求。
5、因為會計賬務處理方式,月末結轉損益進本年利潤,年末結轉本年利潤進未分配利潤,本期涉及的累積影響數,最終只是影響未分配利潤。如果妳需要重新編制2011年度報表,那是需要計算2011年度的累積影響數,如果不需要,就如題目答案處理。
6、根據題目條件,2013年1月1日,未變更前,固定資產賬面價值=900-900/12*3=675萬元,計稅基礎(稅法規定的折舊年限為10年)=900-900/10*3=630萬元,即是說可以在稅前列支的累計折舊比賬面的多45萬,
所以稅法利潤=會計利潤-45,即所得稅減少=45*25%=11.25萬元。
如果是2012年年底做這個分錄,如下:
計算所得稅差異:
借:所得稅費用
11.25
貸:遞延所得稅負債
11.25
結轉:
借:本年利潤
11.25
貸:所得稅費用
11.25
借:未分配利潤
11.25
貸:本年利潤
11.25
計提盈余公積:
借:盈余公積
1.125
貸:未分配利潤
1.125
而分錄做在2013年時,就如題目所做分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