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收入凈額是指企業在壹定會計期間通過主要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扣除銷售折扣、折讓等項目後的實際收入額。計算方法為:營業收入凈額=營業收入加其他業務收入-銷售折扣或折讓。凈營業收入不同於營業收入。營業收入是企業在日常經營過程中形成的經濟利益的總流入,包括銷售商品、提供服務和轉讓資產使用權,不考慮折扣或優惠。凈營業收入能更準確地反映企業的經營成果。
營業收入的計算方法:
1.營業收入的定義:指企業在日常活動中產生的與主營業務相關的全部收入;
2.收入確認:在交付商品、提供勞務或使用權利時確認營業收入;
3.收入計量:營業收入按照交易對價的公允價值計量,通常按照發票金額計算;
4.收入構成:包括銷售商品收入、提供勞務收入和許可使用企業資產收入;
5.稅金及附加:計算時應從營業收入中扣除增值稅、消費稅等銷售稅金及附加;
6.折扣和折讓:應扣除銷售過程中給予客戶的折扣、折讓和退貨。
綜上所述,凈營業收入是指企業在壹定會計期間內主營業務活動收入扣除銷售折扣和折讓後的金額,它不同於未扣除任何折扣或折讓的營業總收入,它更能真實地反映企業的經營成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第九條
企業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以權責發生制為基礎,屬於當期的收入和費用,不論是否收到款項。不屬於本期的收入和費用,即使本期已經收到和支付了款項,也不作為本期的收入和費用。本條例和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