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監督商家納稅:發票是財政、稅務、審計部門進行財稅檢查的重要依據。
2.報銷:發票是公司報銷和記賬的憑證。無論買什麽商品,都要向商家索要購貨發票,作為報銷記賬的憑證。
3.有些發票屬於有獎發票,可以刮。
4.自身合法權益保護:發票是證明消費事實存在的依據,也是消費者向銷售者要求更換、退貨、修理商品的重要依據。
5.發票是證明所購商品價值的唯壹證據: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壹件商品的價格隨時都在變化,只有寫在發票上的價格才是最真實的價格。
普通發票對企業有以下用途:
企業收到普通發票,可以計入成本費用賬戶,減少企業利潤,少交企業所得稅。
1.普通發票是記錄公司生產經營活動的原始憑證。由於發票上註明的經濟項目比較齊全,既有填制單位的蓋章,也有經辦人的簽字,還有監制、字軌號、發票代碼等。,具有法律證明效力。
2.普通發票是加強公司財務核算管理、保護國家財產安全的重要手段。發票是會計核算的原始憑證,正確填制發票是正確核算的基礎。
3.普通發票是稅務檢查的重要依據。發票壹經開具,就在發票票面上寫明應稅對象的名稱、數量、金額,為稅基提供了原始可靠的依據,也為公司計算應稅收入和應稅財產提供了必要的信息。
綜上所述,需要臨時使用發票的單位和個人,可以憑買賣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書面證明和經辦人的身份證明,直接向經營地稅務機關申請開具發票。依照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應當納稅的,由稅務機關先征稅後開具發票。稅務機關根據發票管理的需要,可以按照國務院主管稅務機關的規定委托其他單位開具發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十六條
臨時需要使用發票的單位和個人,可以憑購銷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書面證明和經辦人的身份證明,直接向經營地稅務機關申請開具發票。依照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應當納稅的,由稅務機關先征稅後開具發票。稅務機關根據發票管理的需要,可以按照國務院主管稅務機關的規定委托其他單位開具發票。
禁止非法開具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