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規模納稅人雖然是按季度報稅,但是每個月初還需要復印報稅單,清卡。開票系統最新版本(V2.0.10.150426)已經實現了聯網狀態下的自動報稅、自動清卡功能,每個月查看狀態查詢即可。
新版開票系統升級後,仍須在每月納稅申報期內完成納稅申報和清卡,否則無法開票,逾期將被處罰。所以壹定要記得及時查看報稅和清卡是否成功。
擴展數據:
抄稅日期在每月8號之前,增值稅申報日期在10之前,所得稅在15之前。
(壹)查詢當月的計費情況。
每月最後壹天,企業必須對當月開具的發票進行核對,看開具的發票是否正確。是否有錯開發票和作廢錯誤(作廢的發票沒有作廢;不應作廢但已作廢)等情況,發現上述情況必須立即處理,且必須保證報稅盤的電子信息與紙質發票完全壹致。
(二)稅務復印時間的規定
1.企業應在法定申報期內提前兩天辦理復印納稅申報表的手續。同時需要註意的是,報稅單復印成功後才能進行報稅。
2.無論您上月是否購買或開具了稅控發票,企業都必須在抄稅期間進行“抄稅”操作,並向稅務機關進行納稅申報,否則企業下月將無法開具稅控發票。
3.在系統規定的抄稅時間之前,不得進行抄稅操作,否則會影響企業開具稅控發票。
百度百科-稅務復印和申報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