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其他法律,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符合下列條件之壹的,均可報名參加高級審計師考試:
取得博士學位並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後,從事審計工作滿2年;
取得碩士學位,取得審計人員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後,從事審計工作滿4年;
大學畢業,取得審計人員或者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從事審計工作滿5年;
大學專科畢業,取得審計人員或者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從事審計工作滿6年;
對不具備上述學歷、資格或審計工作年限,但審計工作成績突出的人員,破格報名條件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審計、人事部門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制定,報審計署和人事部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