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般來說,醫保統籌基金裏的錢是屬於所有參保人員的,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能私自挪用,而是專戶儲存,專款專用。
個人賬戶對應的是醫保統籌賬戶,個人賬戶裏的錢主要是職工自己出,少部分是企業出。職工在普通門診和定點醫療機構購藥時,可以使用個人賬戶中的錢。
第壹,醫保支付的錢是誰的?
其實醫保統籌和社會保險基金壹樣,主要用於醫療費用報銷。這個賬戶裏的錢是所有職工和單位的錢,但是醫保統籌賬戶裏的錢是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管理的,所以我們用醫保統籌支付的時候,不會涉及到我們自己的錢。
醫保統籌賬戶裏的錢可以用來報銷社會醫療,報銷惡性腫瘤,報銷緊急搶救費用。
二、醫保統籌支付的標準是什麽?
1.參保人在定點門診服務時間以外就醫時,因急診,可按有關法律規定使用統籌基金支付。
2、對於參保人直接到鎮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門診就診,因搶救引起的基本醫療費用,按相關法定使用統籌基金支付。直接到法外醫療機構門診搶救發生的醫療費用,由統籌基金支付的,比例降低10%。
3.患者在定點門診就診後轉診到其他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的,按照有關法律規定使用統籌基金支付。患者轉市級定點專科醫院本部門診部的,統籌基金比例減少10%。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六十四條社會保險基金包括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工傷保險基金、失業保險基金和生育保險基金。除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和生育保險基金合並建賬核算外,其他社會保險基金按社會保險險種分別建賬、單獨核算。社會保險基金實行全國統壹的會計制度。社會保險基金專款專用,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占或者挪用。基本養老保險基金逐步實行全國統籌,其他社會保險基金逐步實行省級統籌。具體時間和步驟由國務院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