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執行企業會計制度的企業,在“管理費用”科目下設置“R&D費用”二級科目,按照研發項目和費用分別核算。
2、執行《企業會計準則》或《小企業會計準則》的企業,設置“研發支出”級科目,核算研發過程中發生的無形資產費用。本科目應按研究開發項目進行明細核算,即“費用化支出”和“資本化支出”。
研發費用的主要會計處理:
(1)企業自行開發無形資產發生的研發支出不符合資本化條件的,借記本科目(費用支出);符合資本化條件的,借記本科目(資本化支出),貸記“原材料”、“銀行存款”、“應付職工薪酬”等科目。
(2)企業以其他方式取得的正在進行的研究開發項目,應按確定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資本化支出),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以後發生的研發支出按上述(1)處理。
(3)研究開發項目達到預定目的並形成無形資產的,應按本科目余額(資本化支出)借記“無形資產”科目,貸記本科目(資本化支出)。
期末,企業應將本科目收取的費用支出金額轉入“管理費用”科目,借記“管理費用”科目,貸記本科目(費用支出)。
(4)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正在進行的研究開發項目中符合資本化條件的支出。
3、企業內部研究開發項目的支出,應區分研究階段支出和開發階段支出。研究階段的支出應當在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開發階段的支出,符合規定條件的,才能確認為無形資產。如果確實無法區分研究階段的支出和開發階段的支出,發生的R&D支出應當全部費用化,計入當期損益(管理費用)。
1,對於已經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有關部門在日常管理過程中發現不符合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條件的,應當提交認定機構進行審核。經復核確認不符合認定條件的,認定機構應當取消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並通知稅務機關追回其自不符合認定條件的年度起已享受的稅收優惠。
2.中介機構應當據實出具審計(驗證)報告。工作中有嚴重失誤或弄虛作假的,認定機構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網”上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年內不得參與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相關工作,並納入不良信用記錄。同時,中介機構的違規行為將移交相關部門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