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年檢報告;
(二)企業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證明;
(三)營業執照復印件;
(4)經營範圍中有預先登記的行政許可項目的,加蓋企業印章的相關許可文件和批準文件復印件;
(五)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要求的其他材料。
企業法人應提交年度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表,公司還應提交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
企業有非法人分支機構的,還應當提交分支機構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進入清算的企業只提交第壹款所列材料。
企業的非法人分支機構和其他經營單位除提交年檢報告外,還應當提交上壹年度被年檢的下屬企業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其他經營單位還應提交掛靠機構的主體資格證書復印件。
企業年度檢驗報告包括以下內容:
(壹)登記事項信息;
(二)備案事項;
(3)對外投資;
(四)分支機構的設立和撤銷;
(5)操作條件。
企業非法人分支機構和其他營業單位的年度檢驗報告只包括前款第(壹)項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