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納稅所得額是指個人所得扣除稅法規定的扣除項目或金額後的余額。(壹)所得形式個人取得的應納稅所得,包括現金、實物和有價證券。(二)費用扣除的方法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除特殊項目外,壹般允許從個人的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扣除項目或稅法規定的扣除額,包括為取得該所得所必需的成本或費用,只對扣除費用後的余額征稅。目前,我國個人所得稅是以項目確定、分類扣除,根據所得的不同情況,實行定額、定額率、會計三種扣除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