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過會計的人想必都曾經糾結過,老板要求做假賬是做還是不做?恐怕沒有幾個會計敢拍著胸脯說自己沒有做過假賬。除非老板不要求妳,壹旦要求勇於提出,拒絕的人還真是少。
最近財政部發布了關於加強會計人員誠信建設的指導意見。裏面提到建立嚴重失信會計人員黑名單制度。這就意味著企業被查,會計也將難辭其咎。
如果壹個單位涉嫌虛假財務會計報告。不僅僅是單位負責人,要負法律責任,會計也脫不了幹系。壹旦會計人員登上了信用黑名單,以後將無法執業,後果不堪設想。
而且根據最新的會計檔案管理辦法,原始憑證,記賬,憑證保存期,已經變成30年。總賬,明細賬的保存期也是30年。這就意味著會計人的整個職業生涯,如果做過壹筆假賬,就意味著會擔心壹輩子。
那麽作為會計人應當如何規避職業風險呢?如果老板提出了做假賬的要求又怎麽辦呢?
首先會計人要盡量去正規企業。從此以後會計人員要敢於拒絕做假賬,偷稅逃稅的企業,如果可以的話,該辭職的就辭職吧!
經常會有朋友問,我的會計證別人想借能不能借?壹旦自己的會計證借出去以後,出現問題自己是要擔法律責任的,現在已經是稅收實名制,會計人的姓名,身份證,手機號碼,人像信息都會被記錄在案。
像過去把會計證書掛靠給別人掙點外快的,這種風險就不要再承擔了。即便是做會計兼職,也要明白裏面的風險。
如果會計人離職以後,要及時的辦理財務人員信息變更。以免自己的信息被別人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