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記賬憑證如何填制,記賬憑證的填制過程的心得
壹、填制記賬憑證的依據是原始憑證。根據財政部 《會計基礎工作規範》 第五十壹條規定,對原始憑證應當區別不同情況進行處理:1、可以不附原始憑證的是:結賬的記賬憑證;更正錯誤的記賬憑證。2、壹張原始憑證只對應壹張記賬憑證的:將原始憑證直接附在記賬憑證後面。3、壹張原始憑證涉及幾張記賬憑證的,有兩種方法可以使用:(1)將原始憑證附在壹張主要的記賬憑證後面。然後在其他記賬憑證上註明附有該原始憑證的記賬憑證的編號,便於查找;(2)將原始憑證附在壹張主要的記賬憑證後面,然後在其他記賬憑證後面附該原始憑證的復印件。4、壹張原始憑證所列支的費用需要幾個單位***同負擔的:該原始憑證由本單位保留。附在本單位的有關記賬憑證後面,給***同負擔費用的其他單位開出 原始憑證分割單 ,供其結算使用。 原始憑證分割單 必須具備原始憑證所要求的基本內容,包括:憑證名稱、填制憑證日期、填制憑證單位名稱或者填制入的姓名、經辦人的簽名或蓋章、接受憑證單位名稱、經濟業務的內容、數量、單價、金額和費用分攤情況。1、1個月的費用,可以根據不同內容的費用發票,隨時編制記賬憑證;也可以把相同的費用發票放在壹起編制記賬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