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資產月折舊額 = (資產原值 - 預計殘值)/ 使用年限 / 12
其中:預計殘值多數企業按5%殘值率計算;
使用年限稅法規定:
《中華人民***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六十條 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固定資產計算折舊的最低年限如下:
(壹)房屋、建築物,為20年;
(二)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
(三)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家具等,為5年;
(四)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為4年;
(五)電子設備,為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