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會計師
註冊會計師,是指取得註冊會計師證書並在會計師事務所(深圳齊創輝財務代理公司)執業的人員,有時也指其所在的會計師事務所,如深圳市齊創輝會計師事務所。
英文全稱Certified Public Accouuntant,簡稱為CPA,指的是從事社會審計/中介審計/獨立審計的專業人士。在其他壹些國家如英聯邦體系國家也稱為特許會計師(Charted Accountant),簡稱CA,比如英國、澳大利亞、加拿大。
在國際上說會計師壹般是說註冊會計師,而不是我國的中級職稱概念的會計師。
註冊會計師協會的會員主要包括執業會員(即註冊會計師)、非執業會員。此外還可能包括榮譽會員。通過註冊會計師考試,並在深圳市齊創輝會計師事務所工作壹定時間後,在註冊會計師協會註冊方可成為執業註冊會計師。只是通過考試,可以申請成為非執業會員。
我國的註冊會計師協會是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
會員人數最多的是美國註冊會計師協會,有30多萬CPA會員。
考試簡介
註冊會計師簡稱CPA(Certified Public Account)是中國的壹項執業資格考試。從1991年開始實行的註冊會計全國統壹考試制度,1993年起每年舉行壹次,已舉辦14次,11萬多人取得全科合格的成績,我國需要註冊會計師約為35萬人。具有高等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學歷、或者具有會計或者相關專業中級以上技術職稱的,都可參加註冊會計師全國統壹考試。
說明:為境外專業人士參加中國註冊會計師考試提供了便利,更為在全球範圍內吸引行業專業人才加入中國註冊會計師隊伍,提升中國註冊會計師整體服務能力提供了重要的機制。目前,中國註冊會計師考試首次在歐洲設立考區,此次考區是在中國境外設立,面向境外考生的中國註冊會計師第壹個境外考區,第壹次考試將於2007年1月26日至28日舉行,考點設在比利時首都布魯塞爾。考試大綱采用中國財政部註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發布的《2006年度註冊會計師全國統壹考試大綱》..... 詳情>>>
報名條件
具有下列條件之壹的中國公民,可報名參加考試:
1、高等專科以上學校畢業的學歷;
2、會計或者相關專業(相關專業是指審計、統計、經濟。下同)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
免試條件
具有會計或相關專業高級技術職稱的人員(包括學校及科研單位中具有會計或相關專業副教授、副研究員以上職稱者),可以申請免試壹門專長科目。申請者應填寫《2005年度註冊會計師全國統壹考試免試申請表》,並向報名所在地省級財政部門註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地方考試委員會辦公室)提交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證書,經地方考試委員會及有關部門審核確定並報財政部註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以下簡稱全國考試委員會)核準後,方可免試。
考試科目 考試科目為《會計》、《審計》、《財務成本管理》、《經濟法》、《稅法》。
考試範圍在全國考試委員會發布的《考試大綱》中確定。
考試時間 --
考試方式為閉卷、筆試。客觀性試題采用填塗答題卡方式解答;主觀性試題采用書寫文字方式解答。
考試通常於每年9月第二或第三個周末舉行,會計考試時間為210分鐘;審計、財務成本管理考試時間各為180分鐘;經濟法、稅法考試時間各為150分鐘。
註冊會計師全國統壹考試報名時間壹般在每年的3月中旬至4月中旬,具體時間由各地方考試委員會確定,壹般應不少於20個工作日。
報名方法
1.報名人員可同時報考五個科目,也可選擇報考部分科目。分科交納報名費,報名費中包括每科10元試卷費,由地方考試委員會辦公室匯交全國考試委員會辦公室,用於命題、試卷印制、發放及評閱等工作的支出。
2.報名時,須提交學歷證書或專業技術職稱證書原件,交納壹寸近期免冠照片若幹張(供準考證等使用),經報名點工作人員審核無誤後,填寫《2005年度註冊會計師全國統壹考試××地區報名登記表》,並按報名收費標準交納報名費。
3.各地方考試委員會辦公室應按照全國考試委員會辦公室統壹規定的格式、編號,制發準考證。
成績管理 (壹)應考人員答卷由全國考試委員會辦公室集中,並依據財政部註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下發的《註冊會計師全國統壹考試試卷評閱規則》組織評閱。考試成績由全國考試委員會認定,由各地方考試委員會辦公室復核後通知考生。
(二)每科考試均實行百分制,六十分為成績合格分數線。
(三)成績發布後,如果考生本人認為所發布的成績與本應取得的成績有差距,可由考生本人在全國考辦當年考試成績發布之日起1個月之內向報考地註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辦公室提出成績核查申請,全國考試委員會辦公室將依據財政部註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下發的《註冊會計師考試成績核查試行辦法》、《註冊會計師考試成績核查試行工作規程》組織成績核查,每門課程的復查費用是100元。
(四)單科成績合格者,其合格成績在取得單科合格成績後的連續四次考試中有效。
(五)取得全部應考科目有效合格成績者,可持成績合格憑證,向地方考試委員會辦公室申請換發全科合格證書,並交納全科合格證書工本費人民幣6元。全科合格證書只證明全部考試成績合格,不作其他用途。
(六)在領取全國考試委員會頒發的全科合格證書後,可申請成為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會員。
證書辦理 現行的考試辦法規定,註冊會計師全國統壹考試的單科成績有效期為5年。具體做法是:參加註冊會計師考試的考生,在連續5年以內取得全部應考科目有效合格成績者,可持成績通知單或單科成績合格證書,向參考地地方考試委員會辦公室提出換發全科合格證書申請,由地方考辦集中上報全國考辦審核批復後,地方考辦再將全科合格證書發放給考生。
如果考生因工作變動,在不同地區參加考試,取得參考地考辦發給的合格成績通知單,辦理全科合格證書時,應到取得最後壹科合格成績的地方考辦提出申請,由該地考辦上報全國考辦審核。其他手續與程序同其他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