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連續120個交易日股票累計成交量低於500萬股,或者連續20個交易日收盤價低於1元(著名的“1元殺”);
2.僅發行b股的,連續120個交易日累計股票成交量低於1萬股,或者連續20個交易日收盤價低於1元;
3.對於同時發行a股和b股的上市公司,a股和b股的交易量或收盤價同時觸及上述兩個標準;
4.連續20個交易日每天股東人數少於2000人;
5.連續20個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盤總市值低於3億元人民幣。
壹旦觸及交易退市條款,將被退市,不存在* ST的風險警示階段。
金融退市
觸發財務退市指標,第壹年戴*ST帽子,第二年再犯罪或者財報不規範就退市。財務退市指標主要包括:
65,438+0.去年凈利潤為負(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較低者外)且營業收入低於65,438+0億元(不含非主營收入和無商業實質的收入),含追溯重述;
2.上壹年度凈資產為負,包括追溯重述;
3.財務報告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或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
4.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公司披露的最近壹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導致該年度相關財務指標實際已觸及上述情形。
壹旦妳達到了上面的壹個,戴上壹頂帽子。
戴上財務退市指標的*ST帽子後,如果第二年繼續觸碰上述四項中的任何壹項,或者財務會計報告被出具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就要退市。
規範退市
* * *戴*ST帽子有七個標準:
1.因財務報告存在重大會計差錯或者虛假記載,被證監會責令改正,但未在規定期限內改正,次日停牌,2個月內仍未改正的;
2.未按時披露半年度報告或者年度報告,次日停牌,2個月後仍未披露的;
3.半數以上董事不能保證半年度報告或者年度報告的真實、準確、完整,且未在法定期限內改正,次日停牌,2個月內仍未改正的;
4.因信息披露或者規範運作存在重大缺陷,未在規定期限內改正,自次日起停牌,2個月內仍未改正的;
5.公司總股本、股權分布發生變化,導致連續20個交易日不具備上市條件,且次日停牌在65,438+0個月內仍未解決;
6.公司可以依法強制解散;
7.法院依法受理公司的重整、和解和破產清算申請;
以上七條中:
因為1-4條戴*ST帽子後2個月內還沒解決,所以被摘牌了。
由於第五條,戴*ST帽子後6個月內未解決,退市。
戴上第六條的*ST帽子後,公司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撤銷,被摘牌。
戴上第七條的*ST帽子後,如果重組失敗,法院裁定公司破產退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