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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局退稅的會計分錄

申請退稅是納稅人的權利。稅務局壹般會按照規定和壹定的程序,退還已征收入庫的多收稅款。退稅的情況下會計應該如何進行會計分錄?

退稅的會計分錄

例如,所得稅退稅,分錄如下:

1,本年歸還:

收到退稅後:

借方:銀行存款

貸項:所得稅費用

結轉所得稅:

借方:所得稅費用

貸款:本年利潤

2、第二年返回:

借方:銀行存款

貸款: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借方: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貸款: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3、退稅政策:

根據“政府補助”:

借方:銀行存款

貸款:營業外收入-所得稅退稅

以前年度損益調整是什麽?

以前年度損益調整是對以前年度財務報表重大差錯的更正,包括計算錯誤、會計分錄錯誤和遺漏。以前年度的損益調整應在留存收益表(股東權益表)中報告,並作為稅後凈影響列示。對於報告期之前發生的事項,以前年度的損益調整將改變留存收益的期初余額。

營業外收入怎麽理解?

營業外收入是指不屬於企業營業執照經營範圍,與企業正常業務沒有直接關系的收入。在實際業務中,常見的有:債務重組收益、政府補助、盤面收益、捐贈收益等。營業外收入科目屬於損益(收益)範疇,在利潤表中有所反映,但不會影響企業的營業利潤。發生的金額壹般登記在貸方,表示增加的金額,月末結轉到本年利潤科目時用借方,表示減少或結轉的金額。營業外收入期末不應有余額。